浙江检察官方微信号9月4日消息,日前,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总经理周志威(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岩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志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黄岩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周志威在担任台州高速公路集团总经理助理、台州高速公路房地产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周志威简历
周志威,男,汉族,1972年4月出生,浙江临海人,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2.08-1997.07 临海中学教师、教工团支部书记
1997.07-2002.10 国泰君安证券公司台州营业部办公室副主任,天台营业部经理
2002.10-.12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台州中心支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台州北区总经理,浙江省分公司人事部负责人
.12-.04 台州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04-.03 台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03-.03 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03 免去台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