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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房出售 南京二手房出售要满几年

时间:2023-11-11 2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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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二手房出售 南京二手房出售要满几年

南京最难卖的小区榜单来了!

有些小区直接无人问津啊,从南京近期二手房平台挂牌数据来看,南京挂牌的房子是越来越多了,好多小区有价无市,大半年过去了也没有出售。在全国楼市低迷的今天,南京的楼市行情也不例外,目前来说,或许降价也不见得有多少人接盘!

#南京爆料#

卖房的人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急了。

刚刚过去的一个月,南京二手房挂牌量猛增,单月再破3000套,环比呈现大涨。

与此同时,房主的出售价也在破防。24小时内,南京又有超1600套二手房降价……

指望房子升值没戏了?卖房套现才是明智之举?房主们为何如此着急、降价也要卖?

前些日在南京入手以下小区的哭晕了,来看看南京赚钱价回落的小区榜单,还不看看你家豪宅上榜没?

二手房小区有价无市,半年过去了也没有出售,目前来说,部分小区或许降价也不见得有多少人接盘!

千金买房,万金买邻居。不管你花多少钱买的房,决定你生活质量的人是你的邻居,特别是住在你楼上的那位。

货比三家不吃亏,看好的东西错过了就要吃大亏。

作为90后的小编,身边大多数朋友现在都已经到了成家买房的阶段,但是八成以上的人都还在犹豫不决,因为在他们眼里,房价多半会跌,都决定再等等看。

南京大家有啥想法,可以说说留言!

#南京头条#

南京接盘侠少了,砸盘侠多了?

南京的楼市最近也感受到了凉意,9月份二手房楼市成交8944套,到了10月份就只有5800套了,接盘侠少了,急于出售二手房的就变成了砸盘侠,降价TOP10里,鼓楼区宁工新寓跌8.02%。

不仅二手房,新房“摇号热”也受到了影响,中签率反而提升了好几倍。市场分化让供应量较大的弱板块、远郊更显凉意,比如龙XX城的悦X府降价,65折,前期1.7。

劲爆!!南京河西仁恒一套二手房,业主降到4.5万/㎡仍然没卖出去,业主欲哭无泪。想再降价出售,但是抵不住一批业主不同意降价,网友吵翻了,有一些人说等降到3万/㎡再来看,太可怕了,这是宇宙中心阿,谁能想到宇宙中心的房价竟然开始拖南部新城和九龙湖的后腿阿

看到南京六合、溧水放开限购了,苏州也放开三年房产限售,接下来房产市场交易会相当活跃些,更一点房产知识给有需要的人:

一、公积金贷款政策

1.公积金用于购买二手房贷款时,最长贷款年限,购买新房,最长贷款年限30年。

2.测算市行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月缴存额/月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

注意:

公式里可贷年限最长不超过30

公积金缴存超过5年,可公式里+5

年龄算法男60,女55

月缴存额,月缴存比例,这两个数据,计算时一致单边汇缴或一致按双边汇缴。

3.外地人买房,在办理房贷需要用公积金贷款的,需提供居住证。所以如果近期有购房需求,可提前办理居住证,或者已经办理过的,查看一下有没有过期。如果过期了,可以派出所开流动人口证明,或者办理居住证续期手续。

二、南京关于无房家庭购房资格

1、“无房家庭”须本市户籍、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申请开具购房证明时满足如下条件:

2、2年内无自有住房登记信息和交易记录。

3、前1年内在南京连续缴纳12个月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如无法提供在南京缴纳的城镇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的,须南京户籍满5年。

备注:补交不算。

三、南京父母投靠落户

1.关于父母投靠落户南京最重要的办理前提:父亲超过60周岁,或者母亲超过55周岁。任何一方达到年龄要求,就可以一起办理落户南京的手续。(子女是南京户口)

2.办理所需材料除了常规的材料外,亲子关系证明是必须提供的材料。

四、二手房买卖中作为卖方,如果产权人本人不能到场,可以办理公证委托书,明确办理的事项。

有一点注意事项:如果购买方需要办理贷款,委托事项中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开银行卡用作下款用途(银行不认公证书)。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能根据产权人本人在国内有哪些银行卡,然后我们根据这些银行卡挑选利率低,符合本案实际情况的银行。

最后呼吁一下南京房贷利率下调至苏州同一水平,现在南京的房贷利率太高,对新南京人友好点,给刚需、刚改客户一点优惠,减轻下他们压力,房贷高一个点利率,30年贷款多还几十万元,这得买多少肉和米?

#南京头条# 4月13日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楼市涨跌榜,海玥名都超越仁恒江湾城四期,首次坐上建邺区二手房出售单价冠军宝座!

德基世贸壹号坐落在庐山路,离元通地铁站400米,单价35379元/平方米,公寓?

#房产# #房价#

最近南京突然涌现出许多降价促销盘,有些热盘也 出现退房现象,二手房业主也是降价甩房,有些炒房客开始出现恐慌,急于出售,好像害怕房子砸在自己手里卖不出去似的。即使是河西,以前热的烫手,现在也凉凉了,这个可以从房产交易中心的人流量得出交易减少了,以前客流如潮,现在门厅罗雀。

房住不炒确实发挥作用了,以后靠炒房赚钱已经走不通了。

未来南京房价还会上涨吗?

上海8月我之周围及上海整个二手房产市场情况简报:

1,8月,长寿路板块成交火热,比七月份成交还要多。

2, 8月,老静安地区成交明显下降,尤其是南京西路板块附近,成交量少之又少。

3, 8月,整个上海二手房出售挂牌呈上升趋势,整个8月挂牌量会超过3万套。

4,8月,上半个月租赁市场不是很活跃,下半月开始,上海确定了开学,上海市区租赁行情火爆,我知道的某个门店,3个成交4单租赁。杨浦区复旦大学以及与靠近的上海财大附近区域,靠近学校地方,出现了一房难求的情况。

5,8月,上海外环内的新盘,大多数依然是积分要求很高,未触发积分者,少之又少。环线外地铁房大多触发积分。外环以内的一手项目,多数依然是一二手倒挂厉害。尤其内环内,一二手倒挂起码30%以上,多者可达80%。

6, 8月,郊区一手楼盘出现了滞销现象,尤其是那些距离地铁站比较远的项目,开盘即售罄的现象明显减少,一些项目开始尝试与中介合作。

7,就整个上海市二手市场来说,8月成交没有7月多,应该已经成为定局,除非本月最后一天奇迹发生。最大原因,挂牌房源价格简直是芝麻开花,买卖双方难以达成妥协。

8,如果不出台新政进行支撑,今年金九银十估计就是一个概念,不要对金九银十抱太大希望,中介唯有比往常努力数倍,才有可能生存下去。

就整个上海市场来看,二手成交渐渐显现出很大的疲态,至于后市如何,个人认为,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未来政策的正向。

二手房买卖一不小心就容易上当,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呢?看完你就懂了!!!

一、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几个共有人,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是否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冻结转让等(这种情况在房产交易中经常遇到,事先一定要查清对方的产权情况,签完合同就要让中介收房本)

二、房屋建筑状况:

1、如房屋坐落的位置、户型、朝向、通风、采光、质量、面积、装修等。

2、小区状况:如周边交通、生活配套、物业管理等。(有些房屋漏水,噪音大,卖方会故意隐瞒,这时需要多加留心)

三、明确交易程序

如果房屋涉及抵押或买方需要按揭付款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的解除抵押或按揭贷款等手续。

首先、看房、签约

看房满意后,买方决定购房,应与卖方确定合同的内容,如房屋状况、付款方式、交房条件、解押手续、买卖合同备案过户、违约责任、税费承担等。

其次、按合同约定付房款

一次性付款:这个比较简单,需要双方足够互信,双方房款两清即可,房屋立即交付使用。

按揭付款:需要签合同付定金、签按揭合同付首期款、余下的房款由银行打到卖方帐户上。

再者、过户即将房屋的权属人由卖方变更为买方。

1、到房管局办理买卖合同登记和过户的时限,一般为卖方取得产权证或解除抵押后的某一时间。

2、过户所涉税收和费用的承担。

3、买方的人数。买方应确定过户后产权证上登记的权属人,避免签约后家庭成员变化再考虑变更或增减房屋权属人情形出现。

最后、交房

1、交房的时间和条件(按双方事先约定的办理即可)

2、户口迁出,双方进行物业交割,水电交接(这个一定要查清楚,否则日后占用学籍影响孩子上学)

现在都没想明白北上广深,杭州南京等主要城市房价在15/房价为何直接翻了一倍。

老百姓的收入没有任何增长,按理说没有任何理由支撑房价快速上涨。

当时在深圳,所有人的都在谈论房子。二手房买卖交了意向金也直接毁约赔偿。因为房价上涨的幅度远远高于赔偿的费用。

杭州在之前还经常在新闻上看到房主和房地产公司纠纷的新闻。后来一夜之间全部消失了。

估计大部分人也不知道为何涨起来了。

陕西西安刘先生通过贝壳找房,购二手房并过户五天后,原房主在房内杀人,导致房屋被警方查封并成“凶宅”,相关责任如何认定与处理?#男子新买二手房5天后成“凶宅”#

刘先生今年4月通过贝壳找房平台,以145万购2手房一套,6月25日办理了房屋过户等手续,但6月30日,原房主因纠纷在此房内导致他人死亡,房屋被警方查封,因房屋存在非正常死亡,将被认为是俗称的“凶宅”。于是刘先生多次找贝壳找房平台要求解决此事。

贝壳找房平台本身只是一个信息的汇集者,刘先生购房是通过贝壳找房的合作方德佑进行的交易。对于贝壳或者德佑来说,原房主在房产过户后,房屋交割前,发生了因纠纷导致伤人致死一事,属于意外事件,他们对事情的发生不具有过错。

贝壳找房己完成了提供真实房源的义务,德佑也基本完成了房屋居间的义务。对于房屋这类不动产,以登记过户作为所有权转移,而非以实际交钥匙为所有权转移。因此刘先生追责他们难以得到支持。

因购买“凶宅”被认定为欺诈进而解除合同,主要是指房屋买卖合同订立时,就己经存在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但是房主或者中介故意隐瞒不告知买受人真相,买受人后来才得知。虽然“凶宅”从居住功能上没有什么异常,但是从民俗或者普通人心理感受来说,普遍难以接受。

因此对于先前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房屋,房主应当主动告知,保护买受人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否则会被认定为欺诈。

但本案则不属于这种情况,凶案发生的时间点是房屋过户之后,交付之前。当然买受人刘先生也是躺着中枪,很无辜。那么他是否可以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原房主退回房款呢?

他可以要求,但不一定能得到支持。因为如果原房主不同意解除的情况下,本案并不在在法定和约定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合同可撤销的情况。

那么是不是刘先生在此情况下,只能自认倒霉,点子背吗?也不是。在房屋己过户属于刘先生的情况下,原房主的行为必然导致房屋贬值,由于该贬值与原房主存在因果关系,原房主侵害了刘先生作为新房主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贬值损失数额可通过司法鉴定解决。

大家认为刘先生应当如何主张权利?贝壳找房等中介机构应不应当退还中介费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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