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假的问题,国家虽然有明文规定。但不少公司都会通过许多方式来避免女员工产假期间给公司带来的损失。那公司都会以什么方式让员工知难而退呢?
孕妇遭公司安排长途出差,以旷工为由解除合同违法吗?
广州市一名女职工古某被安排坐普通火车去新疆出差,女员工因身体不适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出差,随即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改女子气氛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宣判:赔偿原告一万元,并支付因其违法行为造成古某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工资损失八万多元,合计9万元!
网友对于此类现象怎么看:
网友:此事件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在现在跳槽本身就很频繁导致在一家公司的持续就业时间越来越短,而产假又很长的情况下,对已婚未育女性的就业歧视早已是潜规则了,公司都会有基于自己的利益考量,很难有解。
网友:有些企业的文化就是“流氓”、“强盗”、“痞子”文化。
有网友表示公司也有难处产假三个月,可以延长休假半年,之后的哺乳期一年也是上半天班,之后又可以怀二胎,一晃几年无法正常工作,顶她们班的人苦不堪言,终于能正常工作了,领导开始给布置任务,辞职不干了!
社会三观:劳动法明文规定的,歧视、虐待孕期女士的做法不仅违法,也被舆论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