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组织实施好第二批人才引进工作,按照《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就“第一类岗位”面试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第二批人才引进报考“第一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考察要求
1.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报考县(区)事业单位的,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统一组织;报考市、县(区)教育口、卫生口事业单位的,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健委牵头统一组织。报考外语翻译岗位的,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统一组织。
2.各面试组织部门要将面试考察方案上报市人社局备案。要组成面试考核组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根据考核评分结果,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考察人选。面试合格成绩为8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作为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仅有1人但符合引进条件,经面试考核合格的可直接确定为拟考察人选。报考外语翻译岗位的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进行口语测试,成绩合格的进行面试。口语测试、面试考核的合格成绩均为80分,口语测试、面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考核结束后,各面试组织部门要及时将面试成绩汇总后上报市人社局,根据面试考核评分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确定拟考察人选。如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通过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同时上报口语测试成绩。
4.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的班子成员作为考察组组长。应届毕业生可委托所在院校进行考察,出具考察材料。往届毕业生采取查阅档案、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委托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进行面谈。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是否聘用的意见,填写《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考察表》。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如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考察前放弃考察的,根据面试考核评分成绩,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岗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面试考察结束后,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根据面试考察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上报拟聘用人选名单。
6.面试考察工作从下发公告之日起至6月25日前结束。面试时间和地点由面试组织部门自行确定,并通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工作。
7.面试考察一般采取线下方式进行。面试考察人员在面试考察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可采取线上形式进行面试考察。
8.报考“第二类岗位”的人员,面试考核方式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
陇南市委组织部0939—8213685
陇南市人社局0939—8236221
附件:1.陇南市事业单位(党群口)第二批人才引进报考“第一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陇南市事业单位(政府口)第二批人才引进报考“第一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3.陇南市事业单位(教育口)第二批人才引进报考“第一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陇南市事业单位(卫生口)第二批人才引进报考“第一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陇南市事业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翻译岗位)人才引进报考“第一类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6.陇南市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考察表
陇南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5日
(来源:陇南人社)
监制:蔡向德 责编:马智泉 编辑:黄娅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