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发布《关于疫情期间实行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实名登记的通知》,通知指出即日起,太原市开始实行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实名登记措施。
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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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实行乘客乘坐出租汽车
实名登记的通知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阻击战关键时期,由于出租汽车具有运营线路不确定,乘客随时随地上下车的特点,从而极大地增加了出租汽车疫情防控的难度。根据太原市政府要求,从即日起,太原市开始实行乘客乘坐出租汽车实名登记措施,乘客乘车时须扫描张贴在车上的“太原市出租车服务质量追踪评价系统(筋斗云APP)”二维码留存个人基本信息,确保乘车信息可追溯查询。如有乘客拒不实名登记留存信息,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提供服务。防控疫情人人有责,还请广大乘客给予理解配合。
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
2月11日
编辑 | 靳 凯
监审 | 梁 艳
来源 |太原市汽车客运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