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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房产网二手房出售 乐山房产网二手房出售信息查询

时间:2019-05-21 12: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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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先生提前预定酒店,后因酒店涨价被拒入住!

钱先生在12月在途家APP提前预定了春节期间的酒店入住,预定后商家也确认了订单,钱先生也收到了订单预订成功的消息。入住前一天,钱先生还打电话和商家确认,商家也说没问题!但到达入住时间后,商家却说房价涨了,拒绝让钱先生入住!

钱先生一共预定了五天,支付金额1160元,春节那几天,商家的房价涨了五到十倍,大概9000多元,钱先生预定好的房间被拒绝入住,钱先生只能连夜回四川乐山老家!

之后途家介入,决定赔偿钱先生469元,包括400元补偿和首晚住宿费用的30%,也就是69元。 对于这样的解决方式,钱先生并不满意,钱先生希望能按照消费者权益法的规定,进行退一赔三!

个人觉得还是违约成本太低了,房价涨了可以拒绝让消费者入住,房价降了会主动退给消费者钱吗?另外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这两点才导致商家和平台肆无忌惮,随意涨价!

预定这种模式,最关键的就是双方的诚信,随时变卦,出尔反尔,预定的作用何在?

对于这个问题,很多网友表示也遇到过类似事件,遇到这种事情,你们觉得应该如何处理呢?#男子预定酒店因涨价被拒入住#

最近在乐山购入此表小区的伤心了,来看看乐山赚钱价负增长的小区榜单,还不看看你家小区挂牌价如何?

看着别人家的房子在升值赚钱,而自家的房子在贬值赔钱,想想心里就不是滋味啊!

#乐山头条#

“这是消费欺诈,退一赔三!”云南西双版纳,男子钱某打算今年春节期间到西双版纳游玩。于是钱某12月就在途家提前预定了一家酒店5天的房间,总金额1160元。

但是,当钱某按照原定的计划行程,从四川乐山赶到西双版纳,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时,酒店却告知钱某,因为房价涨价,所以拒绝为钱某办理入住手续。

钱某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给整蒙了,自己提前一个月就已经订好的酒店房间,现在怎么就不能正常入住呢?

由于同类型的其他酒店房间的房价已经暴涨了5至10倍,超出了钱某所能接受的范围。无奈,钱某只能连夜返回了乐山老家。

事后,钱某与途家沟通赔偿事宜,途家提出的方案是补偿钱某400元,外加钱某首晚住宿费30%的费用69元,共469元。

对于这样的赔偿方案,钱某表示无法接受。在钱某看来,途家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向自己退一赔三。

【律师点评】

1、这也太不靠谱了,消费者都提前一个月订好了酒店房间,然后到入住当天了,你才告诉消费者酒店涨价了,之前的订单不做数。

这不忽悠人么!钱某本来好好的一个春节假期出游计划就这样泡汤了,只能心情郁闷地连夜回到乐山老家,这换了谁能接受啊。

2、钱某要求途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在法律上能否成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一赔三规则,前提是经营者构成了消费欺诈。所以,钱某的诉求能否成立,关键看途家是否构成消费欺诈。

所谓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故意隐瞒真相,或者告知虚假事实,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从而做出意思表示。

在本案中,钱某在途家预定涉事酒店时,途家APP显示的酒店房间价格为每晚232元,而且酒店房间是可预定状态。

基于这样的认识,钱某选择了预定涉事酒店。现在酒店却以酒店房间涨价为由拒绝为钱某办理入住手续,意味着途家在APP界面告知钱某的酒店房间信息都是虚假的。

因此,可以认定钱某系因为途家故意隐瞒真相或者告知虚假事实而陷入错误,从而做出预定酒店房间的意思表示,途家构成消费欺诈。

在途家构成消费欺诈的情况下,钱某要求途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当然具有法律依据。

3、涉事酒店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途家向钱某承担赔偿责任后,酒店无需再向钱某承担相关责任。但是,途家在向钱某进行相关赔偿后,可以基于其与酒店之间的协议,向酒店追偿,主张相关的法律责任。

因为,对于途家而言,其并非涉事酒店的直接经营者。酒店拒绝为钱某办理入住手续,导致途家向钱某承担了赔偿责任。所以,该等赔偿责任的最终承担者,应当是酒店。

4、有网友评论说,涉事酒店这是想一个月挣回三年的钱的节奏啊!但是,如此急功近利,毫无诚信可言,怎么能够得到消费者的认可?

一旦把自己的名声搞臭了,别说一个月挣回三年的钱了,酒店能不能正常经营下去,可能都是个问题了。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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