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30日讯(通讯员 张纪宣)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通疫情防控工作检举举报电话,全面受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一、受理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喊口号、打折扣,在疫情防控工作中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行动迟缓、工作不力,以层层开会发文、表态喊口号代替防控措施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敢担当,不听从指挥、不服从安排,临危退缩、临阵脱逃,推诿拖延、擅离职守,消极应对、贻误战机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3.虚报、瞒报、迟报、漏报重要疫情信息,失职失责,履职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等问题;
4.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滞留、挤占疫情防控款物等行为;
5.对群众反映的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问题处置不及时、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6.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电话
张家界市纪委市监委举报电话:
0744—8222175(人工接听),
0744--12388(24小时语音接听模式)
永定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744--8596313
武陵源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744--5611728
慈利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744--3231320
桑植县纪委监委举报电话:
0744--6223166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举报,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受理,对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纪依规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预正常工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