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新邵公安局潭溪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一涟源籍男子在辖区行窃时被群众抓获。
当日下午15时许,潭溪派出所连续接到两起警情。一位钟姓报警人称,自己在潭溪镇长泉村被群众拦住不准离开,并被殴打;另一位周姓报警人称,长泉村当地群众抓获一名盗窃家鸡的嫌疑人。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不一样的警情。接警后,教导员罗初新立即带队赶赴现场。
“警察同志,你们看看,我的头部被他砸伤,还冤枉我偷了他家的鸡”,钟姓男子看到民警到来,连忙脱下头顶的帽子,给大家看伤。
一旁的周姓报警人则指着钟姓男子向出警民警陈述,他偷了自家的鸡,被发现后,骑摩托车逃跑,幸亏被当地的群众拦住。一个说没有偷鸡,冤枉叫屈,一个说行窃逃跑,难逃惩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现场你争我吵,一片混乱。为了尽快调查清楚事实真相,民警将二人带回了派出所。
随后,经过调查取证、走访群众、现场勘查、调取监控,案情事实基本清楚,证据确凿。违法人员钟某(涟源市三甲人)于当日13时40分许骑摩托车来到柏子村周某家附近,在抓鸡时被群众发现后携带赃物逃离现场。
14时许,被受害人周某在大坝村小学前面将违法人员钟某拦住,并在钟某摩托车后备箱发现自已家的黑色母鸡。违法人员钟某狡辩,说鸡是他在路边两个年青人手里购买的。当周某要钟某随他前去验证时,钟某乘机骑摩托车逃跑。周某见状,捡起一个砖头朝钟某逃跑方向扔了过去,正好砸在钟某头部后侧。钟某受伤后继续逃跑,后被当地群众成功拦截。
在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违法人员钟某再无法狡辩。同时周某也承认自己砸伤钟某的事实。目前违法行为人钟某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周某予以罚款二百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