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格力电器:珠海市国资委同意本次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方方案

格力电器:珠海市国资委同意本次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方方案

时间:2020-06-15 05:47:13

相关推荐

格力电器:珠海市国资委同意本次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受让方方案

8月12日消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格力电器”)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902,359,632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股份性质为非限售法人股,转让价格不低于45.67元/股。8月6日,格力电器实施度权益分派,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0元,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依据上述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为不低于44.17元/股。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股份的实施将可能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在本次公开征集规定的期限内,格力集团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在规定期限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后,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权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是否能够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权政府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格力电器晚间公告,珠海国资委原则同意国有股权转让项目公开征集受让方方案。意向受让方需拥有推进珠海市产业升级或产业整合的资源,具备为珠海市导入有效战略资源的能力,有意愿为珠海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能够提出具体有效的措施或方案。意向受让方应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意向受让方应有能力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

此前,4月8日,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总股本15%的股票,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4月9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最终转让价格以公开征集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的结果为准。

6月14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 ,公司拟与格力集团签署协议,约定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格力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可以在已使用的领域内继续无偿使用“格力”商标作为的公司名称、公司标识。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