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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旅游季打击非法旅游客运行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

时间:2021-10-10 13: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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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旅游季打击非法旅游客运行为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

为进一步维护打造我省旅游名省形象,规范全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行为,优化营商环,有效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8月24日,省交通执法监督局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道路运输行业打击非法旅游包车客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各市州自8月26日起,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打击非法旅游包车客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省交通执法监督局结合行业实际,坚持“统一安排、属地负责、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将对四类重点运输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一是加大对非法旅游、包车客运行为的查处力度。由各市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运管处牵头,在当地公安交管、旅游管理部门共同配合下,采取“定点稽查与沿线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在辖区汽车客运站、景区等客运集散地、旅游沿线的公路路口开展机动巡查,全面查处非法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行为。对旅行社使用非法营运车辆的行为移交辖区旅游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辖区旅游主管部门依法对旅行社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打击。二是全面清理和打击非法揽客行为。加强对客流集散地非法揽客行为的清理和整治力度,主动协助当地公安部门加强对旅游景区、火车站、汽车站、校区、居民区等周边非法揽客、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非法运营团伙的打击和严惩。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做好与辖区公安、检察院、法院部门的沟通和衔接。三是严厉查处以汽车租赁名义从事非法包车行为。按照有关法规规章文件要求,在路检路查中,重点加大对以汽车租赁名义变相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对既提供租赁车辆又提供运输劳务的要以非法营运行为进行界定和查处,查处结果依据“双告知”要求抄告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四是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安全检查力度。在打击非法旅游包车客运行为的基础上,对出现“一超四不”等不符合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营运车辆,以及外省籍车辆在本省从事驻地异地运输等超范围经营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路检路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抄告车籍所在地的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督促涉事企业进行隐患源头整改。

省交通执法监督局将加强对辖区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方法,对“三重范围”(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重点时段)内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实地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将被纳入各市州度执法综合考核范畴。

文章来源:青海省交通运输厅

【来源:青海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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