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日报】
5月7日上午,中共合肥市委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关于合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日前,省委决定:虞爱华同志任合肥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宋国权同志不再担任合肥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简历:
虞爱华,男,汉族,1965年9月生,安徽天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学位。
1985.09 在安徽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学习
1989.07 在合肥市委办公室工作(其间:1989.07-1990.10先后在安徽轮胎厂、肥东县八斗乡政府锻炼)
1992.09 历任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科员、副科级巡视员、正科级巡视员
1996.02 安徽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助理调研员
1996.06 安徽省委宣传部研究室副主任
1998.04 安徽省委宣传部研究室调研员
1998.07 安徽省政协办公厅秘书处调研员(其间:1999.10-2001.09挂职任霍山县委副书记)
2002.01 安徽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其间:2000.09-.07参加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学习;.03-.05参加省委党校地厅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07 安徽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机关党组成员
.04 安徽省政协办公厅主任、机关党组副书记(其间:.03-.01在中央党校第23期一年制中青班学习)
.03 宣城市委副书记
.04 宣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05 宣城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08 安庆市委副书记
.09 安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10 安庆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02 安庆市委书记
.03 安徽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1 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九届省委委员。
(人民网资料 截至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