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从威海市发改委获悉,威海市提高了3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标准,670余万元价格临时补贴将惠及6.3万余低收入群众。
威海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3月份价格临时补贴的发放标准是, 城市低保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每人90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每人65元;机构供养孤儿每人207元;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每人138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每人238元。初步统计,全市3月份共发放价格临时补贴670余万元,惠及了6.3万余低收入群众。
根据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威海市3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再次达到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可为全市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威海市发改委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在原有保障对象基础上, 3月至6月,阶段性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纳入价格补贴发放范围,并将补贴标准提高1倍。
(来源:Hi威海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