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漯河: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案例曝光

漯河: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案例曝光

时间:2020-12-11 04:28:13

相关推荐

漯河:醉酒驾驶 饮酒驾驶案例曝光

醉酒驾驶

9月22日21时01分许,孙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L9A***的棕色野马牌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颍青路与火立路交叉口西50米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121.0mg/100ml , 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处理。

饮酒驾驶

9月23日21时25分许,范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L3T***的小型汽车,行驶至临颍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北100米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9月23日22时10分许,曹某某驾驶一辆无牌微型电动轿车,行驶至颍川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北100米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1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9月23日20时36分许,毛某某驾驶一辆无牌的微型轿车,行驶至临颍县人民西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北150米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漯河市临颍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缉,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76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临颍县交警大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示:

驾驶员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不要以身试法,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杜绝酒后驾驶行为!本文为漯河交通广播综合发布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