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消费券派发迎来第三波。珠海市商务局今日下午(5月12日)宣布,为进一步激发珠海消费市场整体活力,方便市民使用消费券,经研究决定,从第三批珠海消费券开始,增加珠海本地注册的全体线下实体零售企业(汽车油品零售除外)可使用珠海消费券,同时将于5月13日上午10点进行摇号,派发第三期消费券,总金额5250万元。
另据珠海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4月底珠海派发消费券以来,截止12日11点,累计预约107.59万,累计领取71.24万,核销率55%,累计核销金额2077.89万元,累计订单金额1.55亿元。
第三期珠海消费券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发放方式
在“最珠海”APP以摇号的方式发放,发放全过程由珠海公证处进行公证。
2.摇号及通知时间
5月13日上午10:00进行摇号,分批短信通知中签用户。
3.发放数量
共发放券包80万个,其中包括65万个50元的消费券包,10万个100元的消费券包、5万个200元的消费券包,发放总金额5250万元。
4.发放对象
已预约登记消费券申领的全体人员。在之前摇号批次中已中签的人员可通过本次摇号重复获取消费券。
5.券包设置
每个50元券包含2张20元和1张10元共3张消费券;每个100元券包含2张50元消费券;每个200元券包含2张100元消费券。
6.中签查询
已预约登记消费券申领的人员请留意短信通知,或通过登录“最珠海”APP、“最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观海”APP、“云闪付”APP的“中签查询”页面进行查询。
7.领取步骤
中签用户凭手机号及手机验证码登录“最珠海”平台,将消费券领取到指定支付费平台(可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3种支付渠道的任意一种)。领取后,消费券包将存放至对应平台的卡包内。
8.领取期限
消费者中签取得消费券后,72小时内未领取到指定支付渠道的,将自动失效。
9.使用期限
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14天内有效,逾期未使用将失效并退回券池。
10.使用方式单笔消费满40元可用1张1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80元可用1张2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200元可使用1张50元消费券;单笔消费满400元可使用1张100元消费券。
11.使用领域
在珠海市注册,已开通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云闪付任一商业支付功能的零售企业(汽车油品零售除外)、餐饮企业、景区门票、旅行社、酒店住宿、美容美发以及经批准营业的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经营性体育健身场所等实体经营商家。
12.使用规则
仅支持在线下实体门店到店消费时使用,市民可通过”最珠海”APP、支付宝APP、“云闪付”APP等渠道查询可用券商家,或在消费前咨询商户是否可用券。
13.其他事项
消费券摇号期间,仍未预约登记的在珠人员可持续通过“最珠海”APP、“最珠海官方”微信公众号、支付宝APP、“观海”APP、“云闪付”APP的消费券申领入口进行预约登记。第三期未中签用户将自动进入下一期抽签环节,用户无需重复预约登记。第四期消费券派发安排将在近期通告。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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