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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业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

时间:2024-06-08 19:5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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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银行业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措施

国家开发银行青海省分行

1.设置专项应急贷款。用于与疾病治疗和疫情防控直接相关的用途,包括: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生产、运输和销售,承建防控医院的建筑施工企业购买施工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等。

2.设立专项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持符合国家有关复工复产政策要求,保障疫情防控、航空运输、交通物流、能源供应、城乡运行、医用物资和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饲料生产、市场流通销售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领域企业复工复产;推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尽早开工和建设。

3.设立春耕备耕专项转贷款,以转贷模式支持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资农机等涉农小微企业开展春耕备耕。

4.设立复工复产春耕备耕专项流动资金贷款,以直贷模式支持各类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和农资农机等涉农小微企业开展春耕备耕。

5.设立小微企业专项转贷款,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6.设立复工复产外汇专项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支持境内企业境外购买原材料、设备、服务等,支持“走出去”企业复工复产的境外投资、工程承包和产能合作项目。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

1.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小微企业,不将财务指标作为准入和办贷的硬性要求。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小微企业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可暂不缴存保证担保金。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可适当采用信用贷款方式。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线上小微企业,启动支持抗击疫情授信策略,适度提高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

2.对全国性重点企业使用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优惠利率定价政策,对纳入绿色通道重点领域复工复产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政策。

3.对省级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其他防疫应急贷款企业,贷款利率在原救灾应急贷款定价授权基础上给予适当优惠。

4.制造业贷款(不含人民银行专项资金支持的贷款),利率在原授权范围内视情况给予优惠。

5.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已发放贷款,与客户协商,在原授权范围内酌情给予优惠,按信贷事项变更办理。

6.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出现实质性风险企业,在没有达到刚性控制前提下,暂不下调其在我行的资产风险分类为不良。

7.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上市公司,出现股票质押贷款到期未能还款的,予以适当宽限。

8.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贫困地区尤其是未摘帽贫困县疫情防控方面的融资需求,在符合扶贫贷款认定标准情况下,可享受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青海省分行支持深度贫困地区28条和新10条特惠政策(外部政策明确仅适用于深度贫困地区的条款除外)。

9.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与疫情相关的“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专项扶贫再贷款,可适当减免保证金或降低缴存比例。

10.对受疫情影响地区客户一律减免人民币结算、国际结算、银团贷款、委托贷款、企业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企业理财等五大类46项服务收费,最大程度降低相关企业融资成本。

工商银行青海省分行

1.对于地方性名单内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各行在总行掌握下限之上,按照风险定价原则自主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2.对于全国性和地方性名单之外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按照《人民币利率市场化定价改革深化方案》规定提供优惠利率支持。

3.对于已纳入全国性名单的企业以及审定适用“绿色通道”的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医药或医疗设备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医疗防疫卫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类重点企业,授信审批均不审批利率。

4.全国性和地方性名单内小微企业办理融资时,对用途为防疫抗疫或物资保障的,适度上调信用类贷款额度,通过经营快贷等线上方式办理的,单户贷款信用风险敞口由300万元调高至1000万元,通过线下方式办理的,单户贷款信用风险敞口由200万元调高至1000万元。

农业银行青海省分行

1.向辖内12家二级分行转授了不同额度的增量授信的审批权,通过特别转授权形式扩大了授信业务审批权限,缩短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

2.严格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的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行业,通过变更分期还款计划、调整计息周期等方式,确保客户资金链不发生断裂,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特别是针对名单中的重点客户,及时完成授信变更、合同签订、放款审查、贷款发放全部流程。

3.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妥善解决因疫情影响形成的逾期、不良征信等相关问题。

4.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四类人员的个人住房贷款,采取“延长贷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以及“统一设置30天宽限期”三种方式。

5.减免相关款项手续费,代发工资手续费,免除涉及湖北疫区代发工资产生的手续费。免除指定账户捐款手续费。免除企业网银捐款专用通道的捐款免手续费,免除企业网银/掌银的普通转账交易给特定收款人的转账手续费。

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

1.对于与防控疫情相关的结算账户,各行应启动复审实时审批通道,做到柜面开户成功后实时复审,保障账户“即开即用”。

2.创新防控疫情账户业务的“账户开立线上通道”。制定疫情期间个人贷款业务相关应急预案,提供开通征信异议通道、设置延期还款等5条应急措施。

3.推出“复工贷”、“中银续融通”个人贷款产品,满足疫情期间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复工复产融资需求。

4.针对个人普惠客户在定价上给予专项授权,个人经营贷款定价临时下调50个BP。

5.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疫情相关患者(确诊、疑似、医学隔离人员等)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等特殊情况的个人客户进行信用卡延期还款的息费减免及征信修改。

6.对于卫生防疫相关公司客户、个人普惠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医疗、生物制药、疫苗生产、电信、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领域,加大应急贷款或专项贷款等信贷支持。建立疫情防控项目信贷优先审批、优先受理、优先尽责、优先审批、优先发放审核。

7.对因本次疫情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予以资金支持,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维持企业正常经营。对符合授信条件的客户,通过发放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 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帮助企业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及时在线开展利率审批工作。

8.所有单位和个人通过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各分支机构,向慈善机构账户、疫情防控区专用账户等汇划捐赠款项、防疫专用款项,一律免收手续费。

9.免收中行银联卡在湖北、浙江地区辖内跨行ATM取现手续费。减免在网点柜台办理捐赠性质的转账或汇款业务手续费。个人网银境内跨行人民币汇款免3个月手续费。手机银行境内跨行人民币汇款全免手续费。免收捐赠及防疫款项汇划手续费。

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

1.对于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实施差别化信贷政策,采取再融资、调整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调整结息频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小微企业,加强信贷支持与保障,配置专项普惠信贷规模,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3.对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到期贷款,统一给予贷款到期日延期半年的政策安排,延期期间提供征信保护,不视为违约。

4.对到期贷款提供续贷服务,尤其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医疗、运输、制造等行业小微企业客户实行自动续贷。

5.对于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按照现行基础上下降0.5个百分点,对疫情防控相关行业普惠型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利率在现行基础上下降0.9个百分点。

6.对于普惠型小微企业的到期贷款,统一给予贷款到期日延期半年的政策安排,对于普惠型小微企业新投放贷款的利率,在现行基础上给予50个BP的优惠,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小微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7.实施个人信贷差别化服务措施,对我省援鄂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军警人员的个人贷款(含军人公积金贷款)已由省分行房金部进行梳理并逐个电话联系,并上报总行进行还款宽限处理,疫情期间发生逾期的,不报征信,不算逾期,不记罚息,不催收。

8.对青海省工作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军警人员的个人贷款(含军人公积金贷款),取得名单的分行统一宽限处理,无法取得名单的可申请宽限处理,疫情期间发生逾期的,不报征信,不算逾期,不记罚息,不催收。

9.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客户;因春节回乡且短期内无法返青的存量客户;因封路、封小区及营业网点不开门等客观原因出现还款困难的客户及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农户发放的个人新建住房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军人公积金贷款、快贷、线下办理的个人消费贷款、个人支农贷款等,提供短期延后还款、调整账单计划、延长贷款期限等灵活的还款调整方案,疫情期间发生逾期的,不报征信,不算逾期,不记罚息,不催收。

交通银行青海省分行

1.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按人民银行通知下达并实时更新)内企业发放的符合人民银行要求的专项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 减100 基点。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专项贷款因疫情导致无法落实或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的情况,可以信用贷款形式先行发放。

2.经认可的防疫相关的二甲及以上且承担抗疫职责的公立医院,可发放的一年期内的专项信用贷款(一次性额度,先到先得)。

3. 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按人民银行通知下达并实时更新)内企业建立授信审批绿色通道,专项贷款主体为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可特事特办。

4.经总行认定的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贷款,可执行优惠利率,在现行基础上下调0.5 个百分点。

5.6月30日前小微企业主线上抵押类产品利率按LPR执行。

邮政储蓄银行青海省分行

1.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和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采取一户一策,通过信贷重组、贷款展期、减免逾期费用、提前做好续贷安排、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贷款综合费用、适时做好风险缓释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2.对涉及进口物资用于疫情防治的相关业务提供国际汇款快速通道服务,优先办理疫区跨境结算及结售汇业务。

3.对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政府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及隔离人员,疫情期间因还款不便造成逾期,暂不视为违约,不进入违约客户名单,将减免逾期利息和罚息,提供征信修复。

4.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适时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大力发展极速贷和E捷贷,加强疫区涉农贷款投放力度,信贷资金全力支持疫区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

招商银行西宁分行

1.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授信申请纳入“快速审批通道”,予以加快审批。

2.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办理延期还款。

3.对于受疫情影响客户,通过展期或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延长期限,减免逾期产生的罚复息,维持客户评级等措施。对因疫情延迟复工导致业务逾期的,如在复工后七天内完成还款或展期、借新还旧等操作的,可将征信记录维护为正常还款。

4.对疫情影响较大地区延长客户尽可能通过视频会议、网上审批等方式,尽快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5.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一类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还款困难的其他行业的小微客户,以及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到期还款困难的小微企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经认定确因疫情影响需进行延期还款的客户,在征信保护措施上采取从1月24日起至国家宣布疫情结束,所有零售信贷客户均享有30天的征信保护期,保护期内客户发生贷款逾期行为不主动报送逾期信息至人行征信中心。

6.因疫情影响未及时还款的零售信贷客户可于正常还款后申请删除逾期征信记录(征信异议)。

7.在疫情期间贷款延期相关工作方面通过变更扣款日、变更还款方式、贷款冻结、存量续贷、其他贷后变更方式确保零售客户权益。

8.对于确因疫情影响,未及时还款产生罚复息的客户,酌情减免客户的罚复息。

浦发银行西宁分行

1.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还款的客户,提供差异化政策,完善金融服务,制定宽限期应急方案。鼓励分行优先建议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履行还款义务,确实存在困难的,经核实,调整还款计划。

2.给予受疫情影响的借款人,在实际还款日以后的一段规定期间还款的宽限,在此期间内可不计收罚息、不上报征信逾期的应急处理方式。

3.对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影响的个人贷款宽限期,对个人客户征信权益进行保障,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还款的客户,提供差异化政策。

中信银行西宁分行

1.自1月29日起至政府宣布疫情结束,免收客户人民币存取款和转账手续费、对公账户服务(包括对公账户开户费、对公印鉴挂失、电子对账服务费、单位结算卡等)和对公现钞服务手续费(包括对公零钞清点费、大额取现费、上门收款等),简化业务流程、开辟快速通道。

2.对慈善捐款、财政划款、医药采购等业务,按照特事特例、急事急办的原则,确保大额资金特别是救灾资金便捷划款、及时入账。

3.优先办理与疫情相关的信贷业务,减免结算支付相关费用。疫情期间交易银行产品免收UK工本费、首年数字证书费、网银签约日常服务手续费、新客户签约结算手续费、开户手续费、结算卡工本费和结算卡手续费。

4.推出线上流动资金贷款产品“信e融”,贷款审批通过客户可在线提款。

5.采取专项贷款定价补贴,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医药制造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为新客户提供绿色审批通道、低定价贷款和专项贷款。

6.支持企业恢复生产,在本金不增加、担保条件不弱化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还款计划、展期、借新还旧等方式支持企业资金需求,延迟期限不超过3个月。同时,对于符合无还本续贷相关要求的普惠型小微企业可按规定办理无还本续贷。

7.个人信贷方面,设置“还款宽限期”,缓解受疫情影响客户还款压力,通过无还本续贷等功能减轻借款人资金周转压力,对疫区内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的正常资金需求,规模优先保障,应保尽报。

光大银行西宁分行

1.对于符合风险管理要求的医药卫生行业配置专项信贷增量规模并下调市场贷款报价利率,加大对医药卫生行业贷款项目的投放力度。

2.对纳入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名单的生产、运输、销售及企业卫生防疫、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企事业单位的授信,不受“负面清单”和行业限额限制。

3.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展期、续贷(含无还本续贷)以及调整还息周期、还款方式、期限和条件等措施减轻其资金压力。

4.针对因疫情丧失还款能力的个贷客户,给予还款宽限期及调整还款周期政策,调整宽限期最长30天,还款周期可调整为:按季、按半年和按年还款,相关逾期贷款可不作逾期记录报送。

5.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重要医用物资、重要生活物资的企业,偿债确有困难的,依法依规予以债权减免,全力支持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6.对因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及个人实施不催收、不征收罚息、不计入征信、不影响后续贷款的“四不”保护政策,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灵活调整信贷还款安排,依调整后的还款情况报送信用记录。

7.对医务工作者提供特殊金融服务支持,提供30万元最高额度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享受优惠利率,可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申请时间放宽至12月31日。

8.对于名单内企业授信项目,取消内部联合贷款,境内人民币银团贷款、中长期立项等前置立项审批要求。

华夏银行西宁分行

1.对西宁市生物医药企业,为企业争取利率优惠与手续费减免政策,积极支持西宁市医药生产流通企业开工开业。

民生银行西宁分行

1.针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灵活设计还款方案,通过展期,续贷等多种手段,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为受疫情影响还款的消贷客户提供征信保护及减免逾期罚息服务。

3.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部队官兵及政府公务人员等,在新办理消费贷款时给予利率优惠。

兴业银行西宁分行

1.免收向慈善机构账户和疫区专用账户转账汇款手续费。

2.免收本行借记卡在湖北地区ATM跨行取现手续费,减免期限自2月4日起,至国家确定的疫情结束之日止。免收特定类型特约商户(各地疫情防控定点医院和为疫情防控受理捐赠的慈善类商户)结算手续费和所有特约商户银联二维码交易结算手续费,减免期限自2月6日起,至国家确定的疫情结束之日止。

3.对医院行业授信时,资产负债率标准由70%放宽到80%。

4.建立疫情防控跨境业务绿色通道,设立疫情防控跨境业务服务专岗,简化卫生防疫、医药用品等疫情防控医疗物资进口采购购付汇流程,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机构、医药及设备生产及供应企业、进口企业等在进口防疫物资时,一律免收汇出汇款手续费、进口信用证开证手续费、进口代收手续费及购汇汇差。

5.对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贷款期限予以6个月以内的延期、展期或续贷支持。

6.对国标小微企业在疫情期间迁徙为不良贷款的逾期利息和罚息,可在分行年度授权内减免。

7.对于疫情期间受疫情影响的国标中小企业和强抵押小微企业,在办理续贷时可不审查疫情期间结算占比及逾期记录;经核实确受疫情影响产生逾期记录且已报送人行征信系统的,分行可在企业正常还款后,由总行统一向人行申请调整。

8.经核实或客户提供相关证明后确受疫情影响的客户,可给予其最长不超过30天且不超过当月月底的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计逾期记录,不收罚息。

9.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根据客户实际情况,通过延长贷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措施,完善续贷政策安排。

10.对一线疫情防控医护人员、警察、部队、政府工作人员,以及感染人员、隔离观察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信用卡客户,通过调整还款周期、分阶段还款、提供还款延期(最长30天,后续视疫情情况调整)等方式,合理给予延期还款关怀政策,期间所产生的费息给予适当减免。

11.积极推广“兴e贴”。发挥产品线上全流程自动化处理优势,便利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实现贴现资金实时到账,并对医疗和医药企业实行优惠利率。

12.免收向救灾账户转账汇款手续费。抗击疫情期间,免收对公客户通过网点柜面向救灾账户的转账汇款手续费。

青海银行

1.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客户,疫情期间其个贷或贷记卡发生逾期的,不视为违约,不列入违约名单,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2.对办理疫情捐赠汇款业务的个人和单位,免收手续费

3.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应急贷款、专项贷款支持。

4.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充分利用贷款重组、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变更分期还款计划等方式,缓解企业压力。

5.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以及涉及上述人员为小微企业主或实际控制人,灵活调整其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还款期限。上述人员及其配偶疫情期间因还款不便或因暂时失去收入来源造成逾期的,可由客户自主通过申请征信异议处理方式,经经办机构核实后由征信管理部门根据其实际情况对其逾期征信进行调整。

6.对一线医护人员、医药行业人员享受产品专享优惠。信用卡:开通专属实时审批渠道,额度高,分期手续费折上折;快e贷(个人信用消费贷):当天审批,最高30万元,最低利率5.8折优惠最长期限4年,灵活还款方式;房e贷(个人房产抵押贷):线上房抵贷,线上审批等,最高可贷300万,按日计息随借随还,一次申请循环使用,利率优惠0.5%。

7.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疫情影响,经当地就业管理部门同意后可申请贷款展期,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青海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制定《关于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及重大项目开复工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应贷尽贷、应贷快贷”,全力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2.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提前对贷款风险进行判断和分类处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采取延迟还款期限、展期、续贷、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帮助解决困难。

西宁农村商业银行

1.对受到疫情影响出现暂时性经营困难的企业贷款到期后,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部分企业结息方式、分期还款计划、合理延长还款期限。

2.提供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建立快速审批机制,及时、高效给予企业流动性支持,减免相关费用,执行不高于同档期LPR利率。

3.对单位和个人向疫情地区、医院以及红十字会等方面捐款或汇划防疫专用资金,一律不予收取手续费用。

4.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循环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5.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随到随审随批。

6.加大对药店的融资服务,对采购医药抗击疫情的小微企业给予续贷支持。

7.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在疫情期间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个人贷款、循环卡等的还款安排,未能按期还款的,不视为违约,不进入农信系统黑名单,并协助客户向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相应的证明。

大通农村商业银行

1.深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信贷需求摸排工作,针对客户需求,采取“一企一策”服务策略,“一对一”精准匹配金融服务需求。

2.发挥“青源e贷”个人线上贷款优势,疫情期间发放线上贷款,提高办贷时效.

湟中农村商业银行

1.对疫情防控以及人民生活物质需求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如:各大医院、医药经营店、食品加工企业、物资供应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以及与疫情防护相关的企业等)资金需求,实行快速审批机制,及时、高效给予企业流动性支持,减免相关费用,执行在原贷利率基础上最大优惠154个基点的优惠利率。

2.单位和个人向疫情地区、医院以及红十字会等方面捐款或汇划专用资金时,免费提供金融服务,一律不予收取手续费用。

3.加强对涉农村医金融服务,给予贷款利率优惠政策。

4.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人员,在疫情期间要灵活调整住房按揭贷款、个人贷款、循环卡等的还款安排,未能按期还款的,不视为违约,并协助客户向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相应的证明。

5.对于在此次疫情中受影响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 的原则,做到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6.对原有正常生产经营的涉及医药类企业以及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到期贷款,由于储备或者生产等原因,暂时无法偿还贷款的,采取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积极解决企业还款困难。

7.疫情期间遇到因客户提供资料不全、手续存在瑕疵等情形,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原则上不再直接退回客户,采用先行受理、容缺办理等模式为客户提供便捷服务。

8.充分发挥“线上”贷款产品优势,主动对接“三农”客户春耕资金需求,加大线上贷款的推广力度。

9.在发放春耕备耕贷款时充分利用人民银行专项贷款,在原贷利率基础上最大优惠154个基点,坚持让利于民,保证支农专项贷款及时到位,真正发放到需要资金的农户。

湟源农村商业银行

1.大力投放备春耕贷款。利用全县各村委“双基联动”办公室,对每个村农牧户金融需求进行全面了解,秉承“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向农牧户发放备春耕贷款。

2.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以4.55%低利率向农牧户、小微企业发放贷款,降低农牧户及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大力支持农牧户备春耕及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3.贷款到期时通过展期、借新还旧、无还本续贷等措施进行延期。做到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积极落实利息及本金延期政策,提前做好续贷安排,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

1.积极与企业主走访对接,制订“抗疫贷”和“复工贷”专项授信方案,用于解决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资金需求。

青海银保监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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