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已过,
目前肇庆正值救灾复产的关键时期。
昨天,市民政局印发了
《关于切实做好台风“山竹”灾害救助及
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全力以赴,
做好灾害救助和重建家园工作。
说到灾后救助,有件事大家要知道:
如果遭受台风暴雨这一类型的自然灾害“侵害”,
可以申请自然灾害救助哦~
自然灾害救助都包括哪些方面?
救助对象是哪些?
不用急,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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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救助包括:
应急期生活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因灾“全倒户”重建补助、因灾“重损户”修缮补助、因灾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抚慰金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
自然灾害
救助对象
★ 应急期生活救助对象:
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
★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
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 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
★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对象(因灾“全倒户”重建补助、因灾“重损户”修缮补助):
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生活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 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抚慰对象:
因灾死亡(失踪)人员
★ 冬春生活救助对象:
受灾人员因当年冬寒和次年春荒在口粮、衣被、取暖灯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难
自然灾害
救助标准
★ 应急期生活救助标准
自然灾害应急生活救助资金为每人每天20元、救助期限15天
★ 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
灾后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为每人每天20元和1斤大米,救助期限3个月
★ 因灾“全倒户”重建补助标准
每户补助40000元(五保户、孤儿每户补助50000元)
(“全倒户”:是指居民住房全部倒塌的家庭。对居民住房因洪水浸泡、山体滑坡等原因导致房屋两面以上墙壁坍塌,或房顶坍塌,或房屋濒于崩溃、倒毁,所有住房必须进行拆除重建,以及经县级以上住房建设部门鉴定为D级危房需重建的家庭,可以认定为全倒户。灾害中倒塌的独立厨房、厕所、牲畜棚等辅助用房、活动房、工棚、简易房和临时房屋不在统计之列。没有人居住的房屋,或者房屋全部倒塌但另还有住房的不能登记为“全倒户”。)
★ 因灾“重损户”修缮补助标准
因灾“重损户”农房修缮补助资金为每户补助2000元
(“重损户”是指因灾导致房屋多数承重构件严重破坏或部分倒塌,需采取排险措施、大修或局部拆除的房屋数量。)
★ 因灾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抚慰金标准
每个遇难发放抚慰金20000元给其亲属。
★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标准
冬令春荒生活救助为按人均150元的标准。
自然灾害
申请程序
(一)受灾人员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居民小组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名;
(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补助对象,并在村、社区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
(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异议不成立的,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将拟补助对象名单、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提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10日内将审核意见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审批;
(五)县级人民政府民政等部门应当在10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经审批通过的补助对象,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居民小组设置的政务公开栏、村(居)务公开栏、社区公开栏进行公布。公布内容应当包括:补助对象名单、家庭类型、家庭人口、倒塌房屋结构、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和公布日期等。
肇庆是我们共同的家园,
救灾复产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
用实际行动汇集“肇庆暖”!
来源 肇庆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