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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水环境治理 助力绿水青山新辽宁建设

时间:2024-01-17 0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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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水环境治理 助力绿水青山新辽宁建设

在黄(渤)海湿地公益保护检察研讨会上,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柳忠清就湿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区域检察治理作了交流发言,介绍了辽宁检察机关如何持续推进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绿水青山新辽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辽宁省海域广阔,西为渤海,东临黄海,海域面积15万平方公里,陆地海岸线全长229万余公里,居全国第5位。辽宁省境内河流众多,共有河流450余条,有堤河流里程数为2万余公里。

大连旅顺黄渤海分界处

近年来,辽宁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以水环境治理为切入点,持续推进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绿水青山新辽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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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担当,陆海统筹

全力助推水环境质量提升

辽宁丹东中朝鸭绿江大桥

8月以来,辽宁省检察机关把高检院组织开展“守护海洋”专项监督活动和以提高全省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结合起来,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和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渤海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辽河流域综合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坚持全省联动、陆海统筹、河海共治。省院党组就专项监督活动向省委进行专题报告,省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予以支持和肯定。渤海辽宁段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85.17%,比提升5.17个百分点,已优于国家确定的渤海优质水质应达到75%的综合治理攻坚目标。这一成绩的取得也凝聚了辽宁公益诉讼检察人的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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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导向,河海共治

高质高效办理涉水公益诉讼案件

辽河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是辽宁人民的母亲河,也是注入渤海的主要河流。一季度,辽河流域50个国考断面中,15个为劣Ⅴ类,是全国水质达标严重滞后的两个省份之一。为助力问题解决,辽宁省检察机关就沿海和入海河流沿岸可能存在的污染排放源开展地毯式摸排,自行排查沿海企业1338家、港口68个,7条入海河流两岸村屯600余个、企业1800余家、畜禽养殖场(户)700余家、宾馆饭店等1100余家。仅就立案办理涉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60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清理河岸海岸垃圾固体废弃物7914吨,封堵排污口19个, 整治关停违法企业、养殖场21个,拆除违建房屋36栋,整治入海河道123公里,治理水域1032亩,督促整改违法围填海64公顷。

检察机关就沿海和入海河流沿岸可能存在的污染排放源开展摸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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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发力,排查整治

确保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专项监督活动中,辽宁省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密切配合,实行联防联治,会同环保、水利等部门开展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共排查企业485家,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307处。截至8月,全省河流优质断面比例66.3%,同比改善12.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持续下降,仅为2.3%,同比改善10.5个百分点;渤海辽宁段13条国控入海河流已经全部消劣,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丹东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共同巡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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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协作,区域联动

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同频共振

辽河流经内蒙古、吉林和辽宁三省区,10月,辽宁省院与内蒙古、吉林两省区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加强辽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检察监督工作的协作意见》,建立了辽河全流域检察监督协作机制。2月,辽宁省院与共同环渤海而居的河北、天津、山东三省市院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环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了渤海生态环境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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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益,多向监督

全方位立体保护“地球之肾”

辽宁省湿地资源具有面积大、类型全、分布广、区位重要、生物多样性和稀有性并存的特点。湿地占全省陆地面积的9.4%。大连市、盘锦市和丹东市湿地面积分列前三位。保护好全省湿地资源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责。大连旅顺口区院督促拆除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一处5000多平方米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并在保护区设立了全省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检察工作站。大连旅顺口区、长海县院对非法盗猎国家保护野生鸟类、海鸥卵等违法犯罪行为,适时介入民事公益诉讼,有效维护湿地生物的多样性。丹东市院组织开展“鸭绿江河道垃圾专项整治”“鸭绿江野生鳗鱼苗保护”专项行动,推动湿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丹东东港市院与当地“河长”办联动,推动入海河流大洋河流域“四乱”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盘锦市县两级院聚焦辽河口湿地滩涂“退养还湿”工作,推动近海和湿地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

盘锦市县两级院聚焦辽河口湿地滩涂“退养还湿”工作推动近海和湿地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

辽宁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在高检院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案件办理,与兄弟省份检察机关携起手来,全方位、深层次参与联合行动,在推动高质量区域协作中展现辽宁作为、作出辽宁贡献,共同推动包括湿地保护工作在内的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取得更加丰硕成果!

编辑:左海亮

【来源:江苏检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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