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必须坚决依法打击。为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请广大人民群众继续踊跃举报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公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办受理社会公众关于运城市域范围内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举报。举报重点问题包括:
1、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典当、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区域性股权交易、地方资产管理业务;
2、高利放贷或者套取小贷公司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
3、开展“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活动;
4、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欺诈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以及追偿代偿资金;
5、融资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机构为黑恶势力提供担保或发放贷款;
6、地方金融组织工作人员、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为涉黑涉恶人员;
7、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8、涉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交易机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其他涉黑涉恶行为。
二、举报方式
1、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
2、拨打举报电话0359--2069919进行举报(接受工作日日间举报,时间为8:00—18:00);
3、来信举报(寄信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155号信合大厦运城市金融办扫黑办收,邮编044000;电子邮箱:ycsjrbshb@);
请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同涉黑涉恶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我办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