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招生专业及其招生人数由招生学校根据录取情况确定。
2.专业代号与《教育测量与评价高校招生计划专刊》中公布的相同。志愿填报系统中没有提供的专业,表示其专业计划已录满,考生不能填报。
3.按征集志愿(含服从志愿)第一次投档后有效生源仍然不足的院校(含征集志愿投档线高于军检控制分数线的院校),在军检控制分数线内,可继续按征集志愿的直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平行投档,不再按征集志愿公布的投档线控制投档。
4.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请参阅招生政策、高校招生章程(包括学费标准)等相关规定。5.军检结论符合下表备注中相关要求的考生,方可填报该校志愿。考生可在志愿填报系统或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高考频道查询军检结论。
来源 湖南省军校招生
编辑 小黄
责编 木子
审稿 彭顺
政策解读丨志愿填报丨备考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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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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