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司法部、省司法厅通知要求,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已履行申请授予手续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即将颁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发证时间
4月14日至4月29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30—11:30 下午:14:30—17:00
二、 发证地点
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荣豪大厦13层陕西宝伦律师事务所(可乘地铁2号线至龙首原站A出口向北步行200米即到)
三、 领证须知
1.今年我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采取“先预约、再发证”方式,领取人员自行登录预约网址
/plawreg/index.jsp,预约领取时间。
2.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现场申请时的回执单,不得代领。领证时工作人员将对证书进行现场扫描和首次备案。
3.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考生,可以在五一假期后自己方便的时间到市政府2号楼365房间领取(工作日内)。
4.在西安考区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军队系统考生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由西安市司法局统一颁发。
四、相关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实行错峰领证,请申领人严格按照预约时间领取证书。
2.申领人进入大厦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和扫描“一码通”,体温正常并显示“绿码”后方可进入,进入领证大厅按要求进行登记,按顺序办理,相互间隔保持安全距离。
3.领证现场全程佩带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
联系电话:86786813
西安市司法局
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