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宁自治县司法局组织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会议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并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在任何时期都要保持高度的服刑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聚会不酗酒、不参赌、不去鱼龙混杂的娱乐场所等。
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改造意识,会上还组织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试。通过活动,不仅巩固了教育矫正的效果,提高了矫正质量,确保了社区矫正人员不发生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行为。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记者 金秋时
编辑 向淳
编审 胡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