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职位条件及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谌汉治等4名同志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考试,经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符合人民警察(公务员)录用条件,拟录用为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对拟录用人选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肇庆市公安局政治处反映。
公示时间:3月12日至3月18日。
监督电话:0758-2962368
地址:肇庆市前进中路3号肇庆市公安局政治处
邮政编码:526060
肇庆市公安局政治处
3月12日
肇庆市公安机关拟录用
人民警察(公务员)第三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