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闫跃进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线索的
公告
我局侦办的以闫跃进等人为首的涉黑恶犯罪案件,已抓获闫跃进、柳军、郭银涛、兰兵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七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闫跃进、柳军等人于至期间,在新安县新城东区上海路石油公司二楼以元翔商贸公司为名,从事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等犯罪行为。现公告如下:
一、曾在闫跃进、柳军等人担保公司内存款的人员;
二、同闫跃进、柳军等人担保公司存在借款或者其他经济往来的人员;
三、曾受到过闫跃进等人涉恶犯罪集团不法侵害的人员。
请以上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到公安机关主动说明情况,如逾期不到,公安机关将对其涉及的损失情况不予认定,并根据案件情况依法
对涉及的相关银行账户采取相关侦查措施。
联系方式:新安县公安局:110
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新安县公安局扫黑办
上门举报地址:新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306办公室(扫黑除恶专业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