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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核定载客37人实际载客62人!文昌法院:司机构成危险驾驶罪 判处拘役2个月

时间:2019-06-04 07:5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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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核定载客37人实际载客62人!文昌法院:司机构成危险驾驶罪 判处拘役2个月

9月8日,文昌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市首例司机因严重超员载客构成危险驾驶罪一案,当庭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农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4月25日下午,被告人农某驾驶一大型载客汽车从文昌市冯坡镇车站始发开往文昌市汽车总站,当天16时许,因被告人农某所驾驶的客车超员载客,该车行驶至文昌市东路镇的大致坡互通处被文昌市公安局执勤交警拦截,现场查处该客车时,发现实际载客人数为62人(该客车核定载客37人),已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5人以上。

法院认为,被告人农某驾驶大型载客汽车严重超过额定乘员15人以上,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农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农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

在法庭上被告人农某后悔不已,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告诫所有司机引以为戒,不犯这样的错误。

该案承办人陈法官表示,在实践中,多数司机没有意识到该行为有可能会构成犯罪,目前个别乡镇的客运车辆仍存在超员载客行为,这会影响车辆转向性能和制动效能,严重时还会因轮胎负荷、变形过大而爆胎,加大了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根据刑法相关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也算危险驾驶罪情形之一。陈法官希望广大司机以此案为戒,杜绝超员,莫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如果触犯法律,一定会受到惩处。(通讯员 陈玫玫 记者 吴佳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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