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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篇):平顺大云院

时间:2020-11-04 1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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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山西篇):平顺大云院

大云院位于山西省长治市平顺县北耽车乡石会村,毗邻天台庵和潞城原起寺,始建于五代后晋天福三年。1988年被列为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大云院原称仙岩院,又称大云寺,后周显德元年(954年)建塔,北宋太平兴国八年(983年)改称大云禅院。现存建筑有山门(天王殿)、中殿(弥陀殿,又称大佛殿)、后殿及两庑,寺外有七宝塔,其中仅大佛殿和七宝塔为五代所建,余为清代建筑。

大佛殿(弥陀殿)是大云院的主殿。台基高约1.3米,青石垒砌,殿前无月台,其余三面台基随地势渐高而筑。殿身面宽三间,进深六椽,单檐歇山顶,屋脊用瓦条垒砌。檐下四周施有檐柱14根,柱头上施有圆和的卷刹,柱础青石雕造,上雕有宝装覆莲。

大佛殿是中国现存的六座五代时期的木结构古建筑之一,建于天福五年(940),距今唐代灭亡的时间并不算远。单檐歇山顶,进深面阔均为五间,双抄五铺作,屋顶平缓、出檐深远,有唐代建筑遗风。

弥陀殿内的壁画也是我国古代佛寺中仅存的五代壁画,弥足珍贵。目前,遗存壁画的主要内容有维摩诘经变、西方净土变以及观自在菩萨和大势至菩萨,体现出五代时期禅宗、净土宗合流的特点。

七宝塔建于后周显德元年(954),高约6米,通体用坚硬的青石建造。原为七层,现仅存五层,由基座、塔身、塔刹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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