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连线网】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南阳市镇平县交警在加大对酒驾醉驾、假牌套牌、超限超载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的同时,将强化违法曝光力度,每月集中曝光一批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案例。希望广大驾驶员朋友以此为警示,切实提高守法出行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平安出行。现将镇平县驾驶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
四月十三日14时20分许,张X朝驾驶鄂FT****号牌重型自卸货车,在镇平县镇菩路城郊乡舜王庙附近倒车时,与行人刘X相撞,造成刘X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因张X朝驾驶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的载质量,倒车时未查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后倒车,故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张X朝已被镇平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源自:镇平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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