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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时间:2019-03-01 02: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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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为加强市委组织部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原则要求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人岗相适、以事择人,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考试与考察相结合,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一定数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相关工作岗位,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组工干部队伍。

二、选调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和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科级及以下人员6名。

(一)遴选计划。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

(二)选聘计划。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3名。

三、选调范围

(一)公务员遴选范围

1.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全市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中央和省机关驻漯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机构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事业单位选聘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凡符合选聘条件的均可报名。

四、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有发展潜力,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处理能力,品行端正,务实重干,吃苦耐劳,群众公认;

2.符合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报考遴选职位的按照规定应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为按规定符合转任到党政机关条件的);

5.年龄35周岁以下,在党委、政府办公室文秘岗位工作的放宽到37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6月30日;

6.不存在其他不适合到市委组织部工作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工作年限、试用期未满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与市委组织部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组织工作的社会关系和工作经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本次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按照广泛动员、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办法和程序进行。

(一)广泛动员

根据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印发《中共漯河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广泛动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填写《市委组织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表须经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本人携带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岗位))现场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7月27日至7月30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101室)。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及时将审核结果进行反馈。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

3.开考比例。各选调职位(岗位)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拟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4: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选调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选调计划,已报名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岗位)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报考其他职位(岗位)。

4.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结束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考生根据通知到市遴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北楼101室)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考试、体检时使用。

(三)考试

考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性文稿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拟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根据通知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511号北楼101室)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调职位(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

3.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情形造成拟选调职位(岗位)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七)公示、试用及办理手续

1.考察合格人员,按拟选调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录(聘)用人员进入选调单位试用,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录(聘)用手续。

3.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选调考试和试用期间,考生所在单位提拔职务的(不含职务职级并行晋升职级),不予确认。

六、有关要求

(一)公开选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立即取消其录(聘)用资格。

(三)严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实施方案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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