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开始啦!
8月10日至14日,
上海市特级教师建议人选
(含备选)公示,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的恩师?
建议人选
(加红框的是浦东新区的特级教师建议人选哦)
备选人选
注:“流动”指自愿参与人才流动的教师。
8月10日至14日,上海市特级教师建议人选(含备选)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上海市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人事处)提出书面意见,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如以单位名义提出意见的,请签署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沈燕
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3012室
邮编:200003
电话:23116679 23116831(传真)
编辑:朱少昱
资料:市教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