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泉县公安局后柳派出所(交管中队)经连夜工作,缜密侦查,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8月8日凌晨1时许,后柳镇发生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家住集镇的邓某停放在店铺门口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被撞并致车尾受损。
案件发生后,该局后柳派出所(交管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警,围绕中心现场开展细致调查取证。此案发生在凌晨夜间,现场光线较暗,且受害人摩托车被肇事车辆拖行200余米,肇事车辆特征及驾驶员很难锁定。
民警连夜工作,兵分两路,一组负责勘察现场,一组负责寻找肇事车辆逃逸轨迹,经仔细勘验现场,民警找到了肇事车辆散落的车辆零部件,基本确定了车辆的颜色和车型,后经进一步工作,又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银灰色轻型普通货车,但无法看清车牌号。民警不断扩大调查范围,最终查找到肇事车辆车牌号,并迅速将肇事人员张某查获。民警顺线追踪,很快在石泉县城关镇新汽车站对面某汽修厂内,将张某驾驶的肇事车辆查获。经询问,张某交代了当日凌晨0:44时许,其驾驶轻型普通货车行驶至后柳集镇路段与停放在路边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见当时无人发觉,便心存侥幸,驾车逃逸的违法事实。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调查办理中。
警方提示:交通肇事逃逸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肇事逃逸驾驶人不但要承担法律后果,而且保险公司对其保险也不予理赔。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应该妥善保护现场,立即报警和开展救助,切不可心存侥幸,逃之夭夭,否则将追悔莫及。
【石泉公安后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