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省公安厅、省运输厅发布消息称,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交警部门表示,为保障国庆节和中秋节假期高速公路安全畅通,避免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经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研究决定,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24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通行。
10月1日0时前已经进入高速公路行驶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就近驶离高速公路。
为高速公路服务区、航空机场等重要民生项目供油、供气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需到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办理通行证,仅限于假期夜间22时至次日6时通行。
华商报记者 张成龙
【来源: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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