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县人民法院通过河南省委、省政府“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并被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评为“园林单位”。自始,该院已连续4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近年来,该院在县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以文明建设带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以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文明建设水平提升,把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变成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率、提升队伍形象的过程,不断增强法官干警综合素质,为法院的各项工作带来了新气象。
温县法院文明创建掠影
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会
组织“大学习,大调研”系列活动
“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道德大讲堂
“每日一学”,坚守理想信念
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活动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
文明交通,做温县法院文明使者
光盘行动,文明餐桌,从我做起
廉洁从家出发
曝光“老赖”,维护社会诚信体系
疫情期间,积极开展帮扶工作,履行社会责任
组织干警阅读,营造“书香温县”氛围
作为文明单位的重要载体,该院高度重视园林单位创建工作,注重绿化工程实施、养护和管理。目前,全院种植了竹子、玉兰、桂花等绿化树种,配套设施完好,环境生态优雅。
该院位于温县城区黄河路东段,占地面积24.6亩,建筑面积16422平方米,绿地面积7603平方米,绿地率 46.3%,该院严格遵守园林绿化有关法律和法规, 绿地规划设计布局合理,单位内种植有各类树木植物20种、1000余株。
单位园林景观以绿化环保为主题,在建筑物周边分布绿化带,以绿色、自然为特色,既有开阔视野的绿色草木,又有宁静清幽的林苑小道,真正做到了红花绿草满园栽,风送花香蝶自来,形成了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以绿衬美的绿化格局。
园林法院掠影
原标题:《风景这边独好——温县法院荣获“省级文明单位”“焦作市园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