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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博到新英体育 今日头条平台内容侵权背后推进版权内容分级才是出路?

时间:2018-08-06 17: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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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微博到新英体育 今日头条平台内容侵权背后推进版权内容分级才是出路?

先前今日头条因为未经微博授权而通过技术手段获取平台作者在微博发布的内容,被微博指责其构成侵权。时隔不久,今日头条再次未经授权便在头条发布英超集锦视频,对新英体育的版权内容构成了侵权。那么,为何今日头条屡陷侵权风波?平台尽到审查职责了吗?

从运营的角度来讲,今日头条形成了一条以内容生产者、阅读者、广告商为主轴的内容生态平链条。用户阅读今日头条客户端内容为平台贡献流量,作者可以通过用户流量获取平台的广告分成,而广告商则可以通过投放广告达到产品营销的目的,三者之间既是相互依存,又是相互利用的。

而这样的模式需要的是不断扩大用户量、作者量、广告商数量才能使得平台的价值最大化。从用户兴趣推荐算法开始,到后来将视频作为主要的内容扶持方向,因为其可复制性太强,其他自媒体平台就进行选择性的效仿,并利用平台的自我优势来进行差异化融合,推出了适合自己的运营模式。然而,版权问题一直是业内互相针对的一个点。

为什么今日头条“侵权”屡禁不止?

在今日头条作者收益机制的激励下,创作者们中间有一部分人是采用抄袭、伪原创的方式来进行内容创作,以达到快速大量制造内容的目的。为了寻求好的推荐量,夸大的标题、吸睛的图片已成为主要的创作手段,还有一些短视频就是将影片剪辑分段后直接发布,然而用户却偏偏喜欢这样的内容,而且阅读量还很高,从而提高了创作者的收益。当然,平台也有不少优质的创作者,为平台持续创作内容,但是却也无法掩盖其平台内存在侵权内容的事实。不过,由来已久的侵权,使得今日头条屡屡被业内诟病:

6月5日,《新京报》曾发表社论对今日头条的版权提出质疑,表示今日头条“深度链接”等同于剽窃;

6月6日,《广州日报》曾起诉今日头条侵权,称今日头条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在自己经营的移动客户端发布其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且使用量巨大,严重侵犯了广州日报的知识产权。

6月20日,《长沙晚报》旗下星辰在线要求“今日头条”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6月5日,《燕赵都市报冀中版》起诉“今日头条”侵犯新闻版权一案,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被立案受理。

8月,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对今日头条提起侵权诉讼,原因是今日头条涉嫌非法转载湖北日报传媒集团所属媒体《楚天都市报》的原创作品。

后来的腾讯、搜狐、凤凰网、南方日报等均表示今日头条曾涉嫌对其版权内容进行了侵权,如今今日头条再触线,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其平台内的内容创作者肆意抄袭、剪辑有版权作品而造成的,今日头条没有对这些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排查,继而传播这些内容,显然也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

其实不少自媒体平台都会购买部分影片、视频的版权,为创作者们提供写作素材,这是正规途径。不过这些有限的版权作品是不够创作者们使用的,平台的创作者们以十数万计,他们需要自己去寻找素材。再说领域不同,创作角度不同,需要的素材也就不同。所以,创作素材最好还是选用那些没有版权限制的产品,而这样是否会催生版权市场迈向新的阶梯呢?

创作内容、素材需要进行版权分级,加速市场规范化

在我国无论是视频还是音频市场,都缺乏应有的监管,在力度、规范化上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不仅仅体现在全体用户身上,在还体现在生产者、监管者、平台传播者身上,以及行业缺乏相应的版权保护机制。大家还是愿意使用免费的内容,平台也不愿意花钱去购买大量的版权,而生产者们被平台买断之后并不会刻意的去关注版权的事情。这样建立起一套版权分级制度就能很好的分辩哪些是版权作品,是不能被肆意转载、加工、修改、处理的,哪些是被开放版权的作品,是可以作为素材进行再处理的。

版权内容分级机制,不仅是在结构上将版权分级,还要把相应的内容进行分级,哪些内容是收费的,哪些内容是可以传播的,不同的级别的内容被打上不同的标签,所有的平台都要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平台化的处理。这样下去,市场规范了,用户版权保护意识提高了,自然对于侵权行为也就会自发抵制,对于行业来说是一件好事。

其实,今日头条平台侵权现象,在其他平台的也是存在的,而这也是无可避免的。事情发生了不能听之任之,等到下一次再发生了,上诉有关部门进行裁决、处罚,充其量也是治标不治本,达不到最佳效果。而与头条合作的维权骑士平台,则是针对于现有内容侵权现状而产生的一个过渡性产品。社会整体性版权意识正在加强,而只有通过改变行业现状,推进版权制度改革才能彻底根治内容侵权。

内容分级刺痛了谁,又方便了谁?

行业进行内容版权分级之后,有原创能力的创作者们将会得到行业的认可;对于平台来说,他们希望看到的是更多优质的内容。相对内容分级只不过是在后台加一个标签的事情,将转载内容、未转载的平台原创内容进行区分;而对于用户来说,内容是用来学习、娱乐、陶冶情操的。一个作者可以在多个平台发布内容,平台之间也可以互相转载内容,所谓的内容共享在媒体圈虽是默许的,但也是需要相互之间事先建立共享条约的。

那些专注于内容“搬砖”、没有原创能力的作者们,就很难再生存下去,只能被迫去进行原创,对于规范行业则是有促进作用的。而本身就专注于原创的作者们则会更有动力去出产优质内容,为平台获得更好的流量。

在媒体平台中,位于行业头部的平台吸引作者的力量会越来越大,处于行业底层的那些流量、作者、创作内容本就处于劣势的平台则会逐渐衰落,内容收紧将会是压倒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笔者认为内容侵权事件屡屡发生又屡禁不止,除了有平台放纵之嫌,其中的利益相关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环,这是平台、创作者、用户、广告商四方之间互相牵制又互相获益的结果。然而,通过监管部门的介入可以很好地规范市场,便于引导市场建立起版权内容分级规范机制,有效的避免侵权事件的发生。这其中,网信办似乎正在扮演着一个很重要的角色。

作者:耿彪 | 来源:iDoNews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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