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市场监管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2号)以及《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细则》(赣市监局法字〔〕5号)的相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国市监法〔〕55号)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现印发给你们,供执法办案中参照执行。
附件:《××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宣传及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案》示范案卷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
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办发149号(附件).docx
来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