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字体:[ ]
日前,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江苏省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指南》,指导各地做好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
一是明确部门职责,要求各地卫健委按照属地管理、各司其责原则做好场所卫生学指导、人员防护等健康管理工作。
二是明确场所数量,要求各地至少设置1所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
三是明确场所要求,要求原则上相对独立,远离人口密集区,功能区分合理,基础设施完备。
四是明确管理制度,要求对所有入境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两次核酸检查。一旦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及时转运到发热门诊或定点收治医院诊治。
五是明确饮食安全,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
六是明确个人防护和消毒规范,要求加强管理人员、清洁人员相关知识培训,区分隔离人员具体情况进行防护和消毒。
七是明确人文关怀,要求提供对外联络、基本生活、常规用药、心理援助、语言翻译等服务,加强宣传引导,正确解读政策,疏解焦虑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