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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9-16 23:4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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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宿卫基妇〔〕42号

各县(区)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各开发区、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为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根据省卫生计生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妇幼〔〕17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和市总工会等三个部门定于今年联合举办以“保障母婴安全”为主题的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活动。为切实做好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迁市卫生计生委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总工会

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

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的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活动,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激励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我市妇幼健康服务系统勤奋学习、业务精湛、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打造一支技术过硬、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团队,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实施,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成立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人员组成见附件1)。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成员名单见附件2),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计生委基妇处,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由妇幼健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竞赛评判等工作。

三、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

各级各类提供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孕产妇和新生儿健康管理和临床救治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主要是产科医生、助产士、儿科医生(新生儿科医生)。

(二)组队要求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人民医院、市钟吾医院、市妇产医院分别组队参加市级竞赛(经开区、洋河新区纳入宿城区统一组织、湖滨新区纳入宿豫区统一组织)。全市共计9支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6名队员组成,领队1名,参赛队员4名,联络人1名。各县区领队由卫生计生委分管妇幼健康工作的副主任担任,联络人由各县区卫生计生委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市直医疗机构的领队由分管院长担任,联络人由产科主任担任。参赛队员由2名产科医师、1名助产士、1名儿科(新生儿科)医师组成,其中产科医师分别来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选派的产科医师要有一名来自医联体基层医疗机构。

(三)参赛人员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目前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或与工作机构签订人事合同的正式工作人员,并至少在现机构工作3年以上(市第一人民医院参赛人员要在8月1日前参加工作)。

3、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4、医德医风好,群众口碑好,责任心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四、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主要围绕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识别、转运、管理、救治等技能开展。竞赛内容包括妇幼健康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

(一)产科医师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原卫生部《贯彻-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42号)、《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版)》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 包括孕产期保健、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高危孕产妇识别和管理等专业知识,重点掌握危急重症孕产妇的处理、转诊和救治。

3、操作技能。包括孕妇心肺复苏、产后出血的监测方法和处理、新生儿复苏、羊水栓塞的急救、肩难产的处理等。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8版)》(谢幸,苟文丽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孕前和孕期保健指南()》,《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及临床实施教程(叶鸿瑁等主编),()》,《中国心肺复苏专家共识》(),《产科急救快速反应团队演练及技术操作示范》(李映桃,罗太珍主编.广东科技出版社,),《妇幼健康“三基”训练题解》(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编.东南大学出版社)(助产技术部分)。

(二)助产士

1、政策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原卫生部《贯彻-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42号)、《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版)》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正常产程的观察和处理,常见产科急危重症识别及紧急处理等。

3、操作技能。包括接产、孕妇心肺复苏、产后出血的测量方法和处理、新生儿复苏、肩难产的处理等。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妇产科学(第8版)》(谢幸,苟文丽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及临床实施教程》(叶鸿瑁等主编,),《中国心肺复苏专家共识》(),《产科急救快速反应团队演练及技术操作示范》(李映桃,罗太珍主编.广东科技出版社,),《妇幼健康“三基”训练题解》(江苏省妇幼保健协会·编.东南大学出版社)(助产技术部分)。

(三)儿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

1、政策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原卫生部《贯彻-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发〔〕42号)、《江苏省高危孕产妇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行政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2、专业知识。包括新生儿常见危急重症的诊断及治疗、呼吸机的使用(二级及以上医院)等。

3、操作技能。新生儿复苏。

4、参考书目。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参考书目为《儿科学》(第8版)( 王卫平.毛萌等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新生儿复苏指南及临床实施教程(叶鸿瑁等主编),()》,《实用新生儿学》(第4版)(邵肖梅 叶鸿瑁等主编)。

五、竞赛形式

竞赛分初赛、复赛,初赛由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组织,复赛由市级组织。根据复赛成绩选拔人员组队参加省级比赛。

市级复赛包括综合笔试、团体操作、知识竞答三个部分。

1、综合笔试。每个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综合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

2、团体操作。各参赛队组队的4名队员同时参加,每个队员根据演练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操作技能竞赛。团体操作时间60分钟。

3、知识竞答。包括个人竞答和团体竞答。

(1)个人竞答。竞赛时每个竞赛项目个人总成绩位列前5名的参赛选手进入个人竞答,按项目进行,竞赛顺序为产科医师、助产士、儿科医师(新生儿科医师)。每个竞赛项目竞答时间约30分钟。

(2)团体竞答。竞赛时团体各队员总得分之和排在前5位的参赛队进入团体竞答。竞答时间约100分钟。

六、竞赛计分

1、个人总成绩为参赛选手综合笔试、团队操作技能和个人知识竞答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30%、30%、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团体总成绩为团体竞赛成绩得分、团体知识竞答成绩得分和地方组织工作情况(地方组织工作考评细则见附件3)3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50%、40%和1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2、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现场知识抢答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或参赛队。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不计入个人或团体决赛总成绩。

七、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项

根据团体赛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根据竞赛组织情况,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卫生计生、人社、总工会等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

(二)个人奖项

根据市级竞赛成绩,对所有参赛选手按照个人总成绩(不分竞赛项目)进行统一排名,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获得个人竞赛一等奖的选手,经综合考察合格后,按程序申报“宿迁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个人竞赛前3名选手由市人社局授予“宿迁市技术能手”称号。

根据参赛成绩选择人员组队参加省级比赛。

八、进度安排

1、制定方案。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直有关医疗机构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订具体培训计划。

2、宣传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层层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使全市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身到技能培训和竞赛活动中。

3、组织训练。采取自主学习、岗上训练、短期培训、观摩指导等多种形式,有计划、分步骤地抓好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训练,提高业务素质。

4、初赛复赛。各参赛单位于9月中旬完成初赛,并组队参加市级竞赛。10月中旬完成市级复赛。

九、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按照省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地区实际,成立竞赛组织机构,制订竞赛方案,组织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请各县区、市直有关医疗机构于8月30前将本地区竞赛组织机构和竞赛实施方案,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计委基妇处。

(二)各地要注意竞赛活动的信息收集和经验总结,及时将竞赛情况以信息形式上报市卫计委基妇处。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本地区的竞赛情况,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三)各地要充分认识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以竞赛为抓手,层层开赛。如发现有县区、市直医疗机构未开展竞赛,直接组队参加市级竞赛,则予以通报批评。

(四)各县区卫生计生委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负责参赛人员资质审查,严格按照参赛人员要求选拔市级复赛和决赛参赛人员。市妇保院负责审查市直医院机构参赛人员资质。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张亚琴

联系电话:0527-84389739

传 真:0527-84389739

联系邮箱:

附件:1. 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成员名单

3.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地方组织工作

考评细则

附件1

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

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展 蕾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副主任: 张永生 市人社局党组成员考试鉴定中心主任

陈 玲 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成 员: 陈新颖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处长

杨苏峰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孙德胜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季绪文 市卫生计生委规划与信息处处长

田宇松 市卫生计生委财务处(审计处) 处长

颜 红 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处处长

汪爱年 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主任

张志猛 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市妇幼保健院(市药具站)院长(站长)

申 越 市卫生计生委科技宣传教育处副处长

王 静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附件2

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组委会

办公室成员名单

主 任:陈新颖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处长

副主任:杨苏峰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

孙德胜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部长

成 员:张欣欣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副处长

乔继冰市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主任

戚亚兰 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主任

张国文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陈 芳 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张亚琴 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科员

陈鹏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处科员

附件3

宿迁市妇幼健康服务技能竞赛地方

组织工作考评细则

为了对各地妇幼健康技能竞赛组织工作进行考评,特制定本考评细则。考评结果满分10分,占决赛团体总成绩10%。具体如下:

一、竞赛方案(1分)

(一)下发竞赛方案或通知(1分)。

(二)无竞赛方案或通知(0分)。

二、组织情况(4分)

(一)组织开展初赛(4分)。

(二)未组织开展竞赛(0分)。

三、表彰情况(3分)

(一)设置初赛奖项(3分)。

(二)未予以表彰(0分)。

四、活动简报及工作总结(1分)

(一)在竞赛启动、初赛等重要环节上报高质量的信息至少3篇(0.5分)。

(二)及时上报竞赛工作总结和3张高质量竞赛预赛照片(0.5分)。

(三)未上报活动信息或工作总结(0分)。

五、活动创新性(1分)

(一)在竞赛形式、竞赛宣传等工作组织上,按照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同时,创新“自选动作”,竞赛活动深入实际且富有地方特色(1分)。

(二)竞赛活动无创新点(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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