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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业务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举办“欢乐草原·健康内

时间:2022-08-24 21:5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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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业务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举办“欢乐草原·健康内

各盟市体育局(教体局、文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为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促进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健康内蒙古建设,根据自治区体育工作总体发展思路和《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欢乐草原·健康内蒙古”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第四届中俄蒙健身气功武术邀请赛、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交流展示大会等赛事活动。

现将项目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队参赛(参训)工作,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3月30日前将本盟市代表团联络员信息表报自治区体育局。

联系人:武剑,电话:13848141120,邮箱:nmgshty@

附件:1.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主赛区项目)竞赛

规程

2.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分赛区项目)竞赛

规程

3.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盟市组团体总分计分

办法

4.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安全生产工作预案

5.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安全责任声明书

6.第四届中俄蒙健身气功武术邀请赛竞赛规程

7.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交流展示大会

竞赛规程

8.内蒙古自治区健身气功交流展示计划

9.参赛代表团联络员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3月17日

附件1

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

(主赛区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体育局

三、开幕式和竞赛时间、地点

开幕式拟定于7月下旬或8月上旬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具体时间待定,同时将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进行动态调整。主赛区项目将于运动会开幕后在呼和浩特市集中举办。

四、竞赛项目

(一)搏克

1.项目设置

(1)成年男子组搏克团体赛

(2)成年男子组搏克个人赛

(3)儿童男子组搏克个人赛

2.参加办法

(1)成年组以盟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盟市可报一支代表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队员10名。符合参赛队员资格的教练员可兼队员。儿童组限呼和浩特市地区选手参加,限报32名,按报名先后顺序,报满截止。

(2)成年组年龄不限。儿童组限10周岁至13周岁(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出生)。

3.竞赛办法

采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审定的竞赛规则,团体采用点将制,个人比赛采用抽签编排。

(二)蒙古象棋

1.项目设置

(1)团体赛

(2)个人赛

2.参加办法

以各盟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盟市限报1支代表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11名,符合参赛运动员资格的教练员可以兼运动员;

3、竞赛办法

(1)采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审定的《蒙古象棋竞赛规则》(版),采用个人瑞士制7轮。团体成绩在个人赛基础上,按本队4名运动员成绩之和计算;

(2)比赛时限,采用费舍尔制,45分钟+10秒。运动员要全程做对局记录。比赛计算蒙古象棋棋手等级分。报到日召开赛前技术会议,公布比赛补充规定等事宜;

(3)名次确定办法

①个人名次按以下顺序依次比较区分名次:积分、直胜、对手分、减去最低对手分、索伯分、累进分;

②团体名次按4名运动员名次之和计算,数值小者(反向比较)名次列前;如名次之和相同,则比较相关队个人最高名次,个人名次高的队,名次列前。

(三)健身广场舞(总决赛)

1.项目设置

(1)规定套路: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推广套路版《最美的中国》、版《点赞新时代》、版《我和我的祖国》《天南地北唱中华》《我们都是追梦人》及《让生命远航》,以上6套任选其中1套参赛;

(2)自选套路:本队创新编排或选编具有民族特色的广场健身操(舞)参赛。

2.参加办法

(1)以旗县区为单位参赛,东部、西部赛区预赛前15名队伍参加总决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队员10—12人。参赛队员年龄35周岁至65周岁。

(2)规定套路采用套路规定音乐。自选套路鼓励选用蒙古民族经典乐曲作为音乐伴奏,自选套路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参赛队需自备U盘(只存放一支参赛曲目)。

(3)比赛服装。参赛队员要求服装统一,适宜运动,符合成套动作风格,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和他人的配饰,手持轻器械必须具有健身性和安全性。

(四)气排球

1.项目设置

男女混合团体赛

2.参加办法

(1)以盟市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个盟市限报1支队伍。自治区各行业体协、俱乐部也可组队参赛(限报10支,按报名先后顺序,报满截止)。个人与团队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

(2)每队限报9人,其中领队兼教练1人(可兼运动员),运动员8人(女队员不少于3人);场上女队员不少于2人。运动员年龄为35周岁至60周岁;

3.竞赛办法

比赛采用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

4.比赛规则

(1)比赛人数:比赛为5人制;

(2)比赛用球:恒佳牌FP300型号气排球;

(3)比赛场地:比赛场地6.00米×12.00米,网高2.00米;

(4)比赛为分组循环再交叉赛形式,小组赛采用贝格尔编排。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弃权取消全部比赛成绩。如遇两队或者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以下方法决定名次:A(胜局总数) / B(负局总数)=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如C值相等,则采用X(总得分数) / 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5)比赛服装须统一着装,上场比赛服装应按规则要求有明显号码。

(五)柔力球

1.项目设置

(1)集体规定套路(10—12人)

A类:评分系数0.90

《阳光年华》;《一路歌唱》(步步高系列);《相信》;《花季雨季》;《羽化》。

B类:评分系数0.95

《赶着马车去北京》;《水中月亮》;《为你跑成罗圈圈腿》;《和谐圆舞曲》;《太极柔力球16式》;《踏浪》。

C类:评分系数1.00

《中国范儿》;《青花瓷韵》;《四季牧歌》;《平遥古韵》;《蝶恋花》;《柔力球之歌》(老体协第七套);《走向复兴》;《我们的信念》;《美丽中国》;《祖国万岁》;《点赞中国》。

(2)集体自编套路(10—12人,3分45秒至4分15秒)

(3)个人自编套路

2.参加办法

以盟市为单位参赛,每个盟市限报1支队伍。每支队伍可报领队兼教练员1名,运动员10—12名;每名运动员只允许代表1支代表队参赛;参赛队员年龄35周岁至65周岁。

3.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最新审定的《柔力球运动竞赛规则》。

(2)比赛出场顺序在赛前领队会抽签决定。

(3)每队限报集体规定套路和集体自编套路各1套。个人自编套路限报5人,使用大会指定音乐《五星红旗》(刘媛媛演唱)、《美丽的草原我的家》(德德玛演唱)、《呼伦贝尔大草原》(布仁巴雅尔演唱),任选一首配乐。

(4)本次比赛不指定器材,符合规则标准即可;指定用球为“华柔牌”柔力球;请各参赛单位按照要求自备。

五、录取名次及奖励

本届运动会将对盟市组8个比赛项目进行团体总分排名。详见补充通知。

六、经费

参赛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举办地当地参赛人员不安排食宿)。提前报到或逾期离会食宿费自理。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于6月5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盖章)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和项目联系人各1份。

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13848141120,(0471)3970407

邮箱:nmgshty@

2.搏克(呼和浩特市搏克运动协会)

联系人:宝音图

联系电话:13304711444

邮箱:1332159473@

3.蒙古象棋(内蒙古蒙古象棋协会)

联系人:其其格

联系电话:18604888839

邮箱:333971@

4.气排球(呼和浩特市气排球协会)

联系人:葛茂伟

联系电话:18504714882

邮箱:10013273@

5.柔力球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13848141120,(0471)3970407

邮箱:nmgshty@

(二)报到

1.各项目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2.报到查验材料:运动员身份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及本人签署的《安全责任声明书》。

八、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主任与裁判长由自治区社体中心选派,仲裁委员与裁判员由自治区社体中心与赛事承办执行单位协商选派。

九、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

(分赛区项目)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包头市体育局

呼伦贝尔市体育局

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巴彦淖尔市体育局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兴安盟扎赉特旗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兴安盟扎赉特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一)哈日靶

时间:7月

地点: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

(二)健身气功

时间:7月

地点:兴安盟扎赉特旗

(三)健身广场舞预赛

1.东部赛区

时间:6月至7月

地点: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2.西部赛区

时间:6月至7月

地点:巴彦淖尔市

(四)传统武术

时间:9月

地点:包头市

具体时间待定,将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五、竞赛项目

(一)哈日靶

1.项目设置

(1)萨仁靶团体淘汰赛、个人淘汰赛(距离:男子30米、40米,女子20米、30米)

(2)布龙团体淘汰赛、个人淘汰赛(距离:男子30米、45米,女子30米、45米)

(3)通克个人淘汰赛(距离:36米,不分男女组别,不分弓)

(4)通克老年组个人淘汰赛(距离:36米。限60周岁以上,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2.参加办法

以盟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盟市可报1支代表队参赛,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名,男、女队员各5名,符合参赛队员资格的教练员可兼队员。

3.竞赛办法

(1)萨仁靶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审定的《哈日靶竞赛规则》(试行版)。

(2)布龙执行蒙古族传统射箭“布龙”竞赛规则。

(3)通克执行蒙古族传统射箭“通克”竞赛规则。

(4)比赛所用弓、箭自备,并经裁判委员会检查合格后方可参赛。

4.器材要求

(1)传统弓必须是裸弓,不包含任何延伸器材,瞄准标记,可以作为瞄准的记号、刮痕或被压过的痕迹,不能有瞄准窗、箭台、张弓指示器、稳定器材等辅助设备。必须是传统角弓(弓胎为竹木、弓里为动物角、弓外动物筋,不允许使用玻璃钢、钢、碳素等合成材料)。

(2)箭杆必须使用竹、木等天然材料;箭尾必须使用竹、木、角、骨等天然材料;箭羽必须使用天然材料或天然羽毛。不得使用碳素箭、铝合金笛等。箭头用盾头(盾头直径不小于箭杆的直径)。

(3)箭包括一支带箭头的箭杆、箭尾、箭羽和箭识别。每名运动员须在其使用的每支箭的箭杆上标明自己的姓名或首字母。

(4)弓弦可采用不同颜色和材质。可缠绕护弦线。不允许安装唇珠或鼻珠。弓弦上不得安装窥视孔、做记号或其他方式辅助瞄准。

(5)可以使用普通眼镜、射箭眼镜或太阳镜。但不得装有微孔棱镜、微孔眼镜或类似装置。

(6)为了传承、普及和推广蒙古族传统射艺和弓箭文化,必须拇指勾弦,建议在推弓手拇指侧搭箭。可以使用板指、手套、护袖、护手毛片或胶布带等保护拇指勾弦。不能有辅助拉弓和撒放的器具。

(二)健身气功

1.项目设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八段锦

(4)健身气功·大舞

(5)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6)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

(7)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

(8)健身气功·气舞

普及功法参赛项目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改编推广的缩短版普及功法。

2.参赛办法

(1)普及功法比赛以旗县区(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每个单位可报1支队伍参加比赛。每队限报5人,其中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4人。集体赛每队限报2个项目,新功法、老功法各选1项,每个集体项目需4名队员上场参赛。个人赛每名队员限报1个项目,每项限报1人。运动员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含18周岁和65周岁),其中至少有1名男性队员。

(2)气舞比赛以盟市为单位参赛,每个盟市限报1支队伍,每队限报6人,其中至少有1名男性队员。年龄要求同上。队员可在本盟市参赛队员中自由选拔组合;也可指派旗县区代表队参赛,如需要,可再增加2名队员参赛(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比赛须6名队员同时上场;从9种健身气功普及功法和4种竞赛功法中选取动作自编套路;套路音乐、LED动态背景自配,服装自选,时长4分40秒至5分20秒,其中套路编排内容不得少于6种功法元素,且必须有一个完整健身气功功法动作。

(3)普及功法参赛队员服装须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集体赛队员服装款式、颜色须统一,鞋为健身运动类鞋。气舞比赛服装要求按《竞赛规则》执行。

3.竞赛办法

(1)比赛设集体赛和个人赛,个人赛分男女组别;

(2)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审定出版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3)集体赛和个人赛项目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健身气功比赛展演音乐》中的无动作提示伴奏音乐;

(4)集体赛项目参赛队员上场队形均为“一”字形排列。

(三)健身广场舞预赛

1.项目设置

(1)规定套路:全国广场健身操(舞)推广套路版《最美的中国》、版《点赞新时代》、版《我和我的祖国》《天南地北唱中华》《我们都是追梦人》及《让生命远航》,以上六套任选其中1套参赛;

(2)自选套路:本队创新编排或选编具有民族特色的广场健身操(舞)参赛。

2.比赛要求

(1)规定套路采用套路规定音乐。自选套路鼓励选用蒙古民族经典乐曲作为音乐伴奏,自选套路时间为:3分30秒至4分30秒。参赛队需自备U盘(只存放一支参赛曲目)。

(2)比赛服装。参赛队员要求服装统一,适宜运动,符合成套动作风格,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和他人的配饰,手持轻器械必须具有健身性和安全性。

3、参加办法

(1)以旗县区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单位限报1支代表队参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队员10—12人。参赛队员年龄35周岁至65周岁。

(2)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各旗县区及满洲里市(包括扎赉诺尔区)参加东部赛区预赛;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各旗县区及二连浩特市参加西部赛区预赛。

(3)东部、西部赛区预赛前15名队伍参加总决赛。

(四)传统武术

1.项目设置

(1)个人项目

①传统拳术

太极拳类:陈式、杨式、吴式、武式、孙式、其它传统太极拳(含24式、42式等太极拳规定套路)。

南拳类:咏春拳、五祖拳、蔡李佛、虎鹤双形、地术拳、其它南拳(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其它拳术类:形意拳、八卦掌、八极拳、通臂拳、劈挂拳、翻子拳、地躺拳、象形拳、查拳、花拳、炮拳、红拳、华拳、少林拳、武当拳、峨眉拳等其它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拳种和套路名称)。

②传统器械

单器械:刀、剑、棍、枪、朴(大)刀、扇子、匕首、鞭杆、杖、棒、拐、铲、叉、太极剑(含42式太极剑)、太极刀、太极枪、南刀、南棍、其它器械。

双器械:双刀、双剑(含长穗双剑)、双鞭(含刀加鞭)、双钩、双匕首、双鈅、其它双器械。

软器械:九节鞭、双节棍、三节棍、流星锤、绳镖、其它软器械。

(2)集体项目

内容自定,以单项拳种拳术或单项拳种器械为主要体现形式。

(3)交流展示

各盟市传统武术代表人士进行套路(拳术或器械)交流展示。

2.参加办法

(1)以盟市为单位参加比赛,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不超15人,男、女组别不限。

(2)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器械1项,可兼报集体项目(请在报项表中填写具体套路名称)。

(3)每队报集体项目2项。性别、年龄组不限。不得少于6人(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

(4)交流展示活动每个盟市可报1—2人,除动作展示外还需对展示项目进行介绍(项目简介、套路特点等)。

3.竞赛办法

(1)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版)及有关补充规定。

(2)项目时间

①传统拳术、器械类: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2分钟(太极类项目除外)。

②太极拳类: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③太极器械类: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

④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

⑤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必须配乐(自备U盘),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1分,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1分。比赛中,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

(3)年龄分组

①青年男、女组:(18周岁—40周岁)

②中老年男、女组:(41周岁—65周岁)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详见补充通知。

(二)各单项、各组别男、女报名人数在3人以下时,按同类项目年龄组别合并,如仍不足3人,则按不同项目相同年龄组别合并,男、女分别录取。

七、经费

参赛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举办地当地参赛人员不安排食宿)。提前报到或逾期离会食宿费自理。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盟市请于指定日期(另行通知)前将电子版报名表(盖章)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和项目联系人各1份。

1.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13848141120,(0471)3970407

邮箱:nmgshty@

2.哈日靶(新巴尔虎左旗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朝鲁门15049710971;韩婧18847015999

邮箱:567@

3.健身气功(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

联系人:姜庆利

联系电话:13947149980

邮箱:nmgjsqg@

4.健身广场舞预赛

①东部赛区(兴安盟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那日苏

联系电话:13948231369

邮箱:898350835@

②西部赛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联系人:杨杨

联系电话:(0478)8761504、15848729585

邮箱:bslhqwtj@

5.传统武术

联系人:张军辉

联系电话:15661293892

邮箱:278003331@

(二)报到

1.各项目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2.报到查验材料:运动员身份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及本人签署的《安全责任声明书》。

九、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主任与裁判长由自治区社体中心选派,仲裁委员与裁判员由自治区社体中心与赛事承办执行单位协商选派。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竞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

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备注

1

领队兼教练

2

队员

3

队员

4

队员

5

队员

6

队员

7

队员

8

队员

9

队员

10

队员

11

队员

12

队员

13

队员

以上人员经审核,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各项要求,请予报名参赛。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3

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

盟市组团体总分计分办法

团体总分由组队参赛分数与竞赛成绩分数组成,按两项成绩相加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一)组队参赛分数(满分100分)

1.以盟市为单位组队参赛的项目(满分60分,包括:搏克、哈日靶、蒙古象棋、传统武术、气排球、柔力球)按照盟市参加比赛情况计分,每参加1项积10分。

2. 以旗县区为单位组队参赛的项目(满分40分,包括:健身气功和健身广场舞),单项计分方法:20×(参赛旗县区数量÷全部旗县区数量)。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

(二)竞赛成绩分数

按照本盟市所参加的各项比赛取得的名次积分累计进行计分。个人项目积分办法:录取前八名项目,第一名9分,第二名7分,第三名6分,第四名5分,第五名4分,第六名3分,第七名2分,第八名1分。录取前十六名项目,第一名17分,第二名15分,第三名14分,第四名13分,第五名12分,第六名11分,第七名10分,第八名9分,第九名8分,第十名7分,第十一名6分,第十二名5分,第十三名4分,第十四名3分,第十五名2分,第十六名1分。依此类推。团体项目积分办法同个人项目。

团体总分如分数相同,则以获得单项比赛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此类推。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附件4

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

安全生产工作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依据

为提高应对安全生产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生产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生产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按照“谁办赛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和决策机构

成立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和监督检查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生产工作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举办地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与举办地人民政府或体育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

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长:李志友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秦瑛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处长

郝占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主任

各盟市体育部门主要领导

成员:李晓玲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副主任

各盟市体育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运行管理机构

在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的指导、协调下,每项赛事活动组委会均须下设安全生产工作机构。

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分析突发安全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有利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三)现场指挥机构

组委会会同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承办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的公共事件和安全生产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

(四)救援和保障机构

以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举办地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主要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防疫、气象、通讯、电力、供水等部门。

救援和保障机构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

1.活动审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属地公安部门备案(参加人数在二百人以上三千人以下的,由县级公安机关许可;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许可;跨地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许可。)

2.安全保卫

活动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制定和部署安保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3.信息员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根据自身特点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公共卫生、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分别确定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员负责相应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

4.信息报送

预警信息按照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正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信息要随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及时报告自治区体育局。

(二)预防预警行动

1.行动方案

组委会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预案的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参赛组织和体育场所管理单位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赛区公安、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2.行动重点

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人员踩踏伤亡、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是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3.场所设施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场所接纳人员应符合该场所设计或有关部门核准的人员容量,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有关安全的要求,保证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协调运行

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生产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组委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资充足。赛事具体承办方应与财政、公安、武警、交通、消防、气象、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确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三)预警支持系统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在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设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四、参赛人员安全检查

(一)参赛保险

各单项比赛参赛人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否则不予参赛。各单项比赛承办执行单位需为赛事购买公众责任险。

(二)安全责任声明书

各单项比赛参赛人员需确定身体健康并由本人填写《安全责任声明书》,经盟市体育部门审核后,方可报名参赛。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和安全生产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统一领导指挥下,启动应急预案。盟市体育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将事件的情况及时上报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二)信息报送

1.基本原则

(1)迅速:突发安全事件发生时,赛事承办单位在接报后一小时之内及时向自治区体育局报告。

(2)真实: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忧兼报。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的估计。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

突发安全事件信息先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

(三)指挥和处置

1.统一指挥

应急指挥与控制工作要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认真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和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各级组织机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级要有确定的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要扁平化,减少环节,指令准确无误,组织行动迅速,各方配合协调,应急处置急而不乱、快而有序。

2.现场指挥

安全生产工作的现场指挥以属地为主,举办地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应急负责人

承办主体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为应急负责人。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负责人须向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经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工作的部门授权,被授权人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医疗卫生

在举办赛事活动前,有关体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医疗卫生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预案的制定与更新

(一)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述。各项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每个公共体育场所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专项制定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

(二)预案的更新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举办赛事活动的有关部门要注意了解突发公共事件和安全生产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以及应急措施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并能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三)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组委会制定并负责解释,报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备案。

本预案适用于度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主办的各项群众体育赛事活动。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5

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安全责任声明书

我自愿参加由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主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体育局承办的(项目)比赛,并承诺在参赛期间出现的任何事故或法律上的争议,包括一切有关索偿、行动、请求等,本人自愿承担一切后果。

本人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以及其它不适合参与体育比赛的疾病),确定可以参加比赛。

本人愿意遵守本次比赛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参赛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将立刻终止参赛并告知赛会官员。本人如在参赛期间发生身体意外事故,全部由本人自行承担责任,与赛事组织方无关。

本人同意并遵守主办方制定的赛事规则,同意由主办方以全部或部分形式,通过电视、电台、录像、媒体图样或任何媒介设备等使用本人的姓名、地址、声音、动作、图形,并将不做任何追讨及赔偿。

本人已知悉并充分明白上述声明内容。

领队(教练员)签名:

代表队运动员签名:

月日

附件6

第四届中俄蒙健身气功武术邀请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满洲里市文体旅游广电局

三、协办单位

满洲里市体育总会

满洲里市教育局

满洲里市反邪教协会

满洲里市健身气功协会

满洲里市武术运动协会

四、支持单位

中国健身气功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反邪教协会

内蒙古健身气功协会

五、比赛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6月19至22日举办(19日报到,22日离会)(具体时间待定,将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地点:满洲里市体育馆

六、竞赛项目

(一)健身气功

健身气功·易筋经

健身气功·五禽戏

健身气功·八段锦

健身气功·大舞

健身气功·马王堆导引术

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

以上项目为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缩编版普及功法。

(二)武术套路

1.自选项目

拳术:长拳、南拳、太极拳、少年规定拳;

器械:刀术、剑术、棍术、枪术、南刀、南棍。

2.传统项目:

传统拳术:形意、通臂、少林等;

传统器械:单器械、双器械、软器械、太极器械;

3.集体项目:拳术类、器械类。

七、参赛办法

(一)健身气功、武术套路两类项目不可以兼报。

(二)健身气功、武术套路以盟市、地区、社会组织等为单位组队参赛。

(三)健身气功参赛办法

1.每单位限报1支代表队,每队限报1个组别。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4人。俄罗斯、蒙古国和国内其他省市只限特邀单位参赛。

2.比赛设少年组和成年组。少年组为17周岁(含)以下,成年组为18周岁(含)至65周岁(含)。

3.集体项目每队限报2项,其中老功法健身气功·易筋经、八段锦、五禽戏任选1项;新功法健身气功·大舞、马王堆导引术、导引养生功十二法、太极养生杖任选1项。集体项目4名队员同时上场,其中至少有1位男性队员。

4.个人赛每名队员限报1个项目,每项限报1人。按年龄组录取。

(四)武术套路参赛办法

1. 每单位限报1支代表队,每队限报1个组别。儿童组、少年组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8人。成年组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队员6人。俄罗斯、蒙古国和国内其他省市只限特邀单位参赛。

2.所有参赛运动员同类拳、械均限报1项。

3.集体项目设少儿组和成人组,每队限报1项,不少于6名队员同时上场。个人项目按年龄分组,运动员可报自选项目、传统项目,每人限报2项(含器械)。

4.运动员年龄分组

儿童组:年龄为9周岁(1月1日后出生)以下;少年乙组:年龄为10-13周岁(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出生);少年甲组:年龄为14-17周岁(1月1日—12月31日之间出生);成年组:年龄为18-65周岁(1955年1月1日—200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5.现役武术套路专业运动员不得参加比赛。

八、竞赛办法

(一)健身气功、武术套路设集体赛和个人赛,均不设个人全能和团体成绩。

(二)健身气功成年组、少年组及武术套路成年组个人赛不分男女组别,其它个人赛分男、女组别;

(三)项目完成时间

1.武术套路自选项目长拳、南拳、剑术、刀术、枪术、棍术、南刀、南棍套路,青少年(含儿童)不少于1分10秒。

2.自选套路

太极拳套路为4-6分钟,4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醒。

太极器械套路3—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醒。

3.传统套路不少于1分钟。

4.集体项目(需配乐,自备纯音乐)

太极拳5—6分钟,5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醒。

太极器械3—4分钟,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醒。

长拳类3-4分钟。

(四)健身气功集体项目比赛队形均为“一”字形,三个队同时上场时各队之间以“品”字形站立,武术套路集体项目队形不做要求。

(五)健身气功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发行的《健身气功比赛展演音乐》中的6分钟及缩减版音乐。

(六)本次比赛健身气功项目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修订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武术套路项目执行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武术套路竞赛规则与裁判法()》,不设C组难度要求。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集体项目获奖成绩按照,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的比例按组别录取,颁发奖杯和证书。

(二)个人赛录取前6名,前3名颁发奖牌和证书,4到6名颁发证书;报名不足3人项目,不予比赛。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另见评选办法。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单位按照要求填写“第四届中俄蒙健身气功武术邀请赛报名表”(另行通知)并于5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发至电子邮箱:984109550@,或者用A4纸打印邮寄至:满洲里市北区碧桂园商业街前排54号满洲里市健身气功协会高淑萍收,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13354802299。参赛项目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和调整,无故退出队员的代表队将取消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

2.各参赛代表队于6月19日15:00前自行前往指定酒店报到处签到,安排食宿。

十一、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主任与裁判长由自治区社体中心选派,仲裁委员与裁判员由自治区社体中心与赛事承办执行单位协商选派。

十二、经费

各单位交通费自理,组委会负责安排6月19日晚饭至6月22日早餐之间的食宿(举办地当地参赛人员不安排食宿)。提前报到或逾期离会食宿费自理。

十三、其他事项

(一)报到查验材料:运动员身份证原件(国外运动员提供出入境护照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及本人签署的《安全责任声明书》(不足14周岁的参赛队员必须有监护人陪同)。

(二)参赛队员着装符合比赛项目特点,集体赛队员的服装款式颜色须统一,鞋为健身运动类,器械自备。

(三)各领队、教练员于6月19日20:00参加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四)各队报到后,请认真阅读秩序册内容,若发现项目、姓名有异议者,务必与6月19日16:00前由领队、教练填写申请表并签字递交大会组委会竞赛部(并注明签字人联系电话),领队会议期间提交,经编排记录长审查,若提出申请内容因印刷错误与原始报名表不符者,予以更改。

(五)参赛运动员须在赛前30分钟参加检录,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3次点名未到,按弃权处理。

十四、联系方式

满洲里市武术健身气功协会

1.国内代表队接待联系人:

孟凡臣电话:15849002555

罗忠勇电话:13904702934

2.国外代表队接待联系人:

张春丽电话:15048099628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6

第四届中俄蒙健身气功武术邀请赛

参赛免责声明书

运动员姓名: 身份证号:

在此阅读,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下所列的所有事项:

1、参赛运动员保证没有参与或涉嫌任何非法活动;

2、清楚了解,任何意外损伤及死亡事故,参赛运动员本人必须负完全的责任;

3、赛事主办方对在比赛时所发生的任何意外事故及灾难,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参赛运动员保证,本人在身体及精神上是绝对健康及适合参加竞技比赛的;

5、保管好个人财务与贵重物品,赛事主办方在赛场内所发生的任何遗失或偷窃事件,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人已阅,同意上述五项条款。(请将这段文字由申请人亲笔抄写在粗线条上)。

申请人姓名:日期:年月日

监护人姓名:

(未满18岁的运动员请由家长签字)

日期:年月日

见证人姓名:

(代表队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

附件7

全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健身技能

交流展示大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赤峰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文化体育旅游局

三、时间、地点

时间:拟定8月至9月(具体时间待定,将根据疫情防控总体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地点:赤峰市克什克腾旗

四、比赛项目

(一)集体项目展示

1.规定项目

(1)广场健身操(舞):从、、全国广场舞推广套路中任选1套;健身秧歌规定套路第4至第7套任选1套;健身球规定套路第8至第11套任选1套;

(2)健身气功:国家健身气功管理中心推广的7套功法任选1套;

(3)太极拳:太极拳规定套路任选1套;

(4)柔力球;柔力球规定套路任选1套;

以上4个项目任选1项参加。

2.自选项目

由本队自行编创的全民健身项目均可参赛。(备选项目:健身广场舞、健身秧歌、健身球、健身气功·气舞、太极拳、柔力球等项目自编套路)

(二)才艺项目展示

进行声乐类、器乐类、演讲、组合串烧等除集体规定项目、自选项目以外的其他才艺展示项目。

五、参赛办法

(一)以盟市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1名、运动员12名,年龄为18周岁至65周岁。集体项目展示(规定项目、自选项目)需本队12名队员全部参加;才艺展示每队限报1个节目,须5人以上参加(不可以与规定、自选项目为同一类型)。

(二)参加集体项目展示和才艺项目展示的运动员必须为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级、一级、二级、三级均可)。

(三)各代表队须统一服装,比赛所需用品自备。

六、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评分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二)集体规定、集体自选及才艺展示项目所需背景视频、解说词(80字以内)由参赛队准备,集体自选项目和才艺展示项目时间均为4—5分钟;

(三)各代表队每增加1名男队员参赛加0.05分,加分最多不超过0.1分;

(四)各参赛队的节目内容必须是健康向上,队形设计应体现艺术性、健身性,技术动作应注意安全性。

(五)所有参赛队开幕式集体表演健身广场舞《站在草原望北京》,闭幕式表演健身广场舞《爱我中华》,请各队提前准备。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详见补充通知。

八、经费

参赛人员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组委会承担(举办地当地参赛人员不安排食宿)。提前报到或逾期离会食宿费自理。

九、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单位请按照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将电子版报名表(盖章)发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体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武剑

联系电话:13848141120,(0471)3970407

邮箱:nmgshty@

(二)报到

1.各项目报到地点见补充通知;

2.报到查验材料:运动员身份证原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及本人签署的《安全责任声明书》。

十、仲裁委员会与裁判员

仲裁主任与裁判长由自治区社体中心选派,仲裁委员与裁判员由自治区社体中心与赛事承办执行单位协商选派。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8

内蒙古自治区健身气功交流展示计划

序号

内 容

时 间

地 点

1

“百城”交流展示

待定

锡林郭勒盟、

鄂尔多斯市

2

“千村”交流展示

待定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3

“世界健身气功日”

展示活动

9月12日

包头市

附件9

参赛代表团联络员信息表

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邮箱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 业务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关于举办“欢乐草原·健康内蒙古”第十二届全区全民健身运动会等赛事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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