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生活中的好帮手!
700字范文 > 解读《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

解读《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

时间:2019-09-05 01:56:46

相关推荐

解读《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

中共济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刘勤主持新闻发布会

刘勤: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今天是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近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制定出台了6个方面17条措施,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情况,今天的发布会邀请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壮先生,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先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波先生,市财政局副局长王传秋先生,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孔静女士,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工会主任王刚先生,请他们对《意见》进行解读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有请王壮局长作介绍。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壮

王壮: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我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壮。首先,我代表市人社局向市民群众、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一直以来对人社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秩序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和影响,对企业生产经营和复工复产带来了诸多困难,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面临着很大的压力,由此带来的企业裁员风险、员工失业风险也在持续增大,影响全市就业形势稳定。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疫情防控工作时指出,“要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在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同时,统筹做好‘六稳’工作”“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就业问题,防止出现大规模裁员”。企业稳,就业才能稳。在这次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17条政策措施中,我们人社部门承担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缓缴社会保险费”两项任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全力稳定企业职工队伍。下面,我介绍一下相关内容。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应对经济形势变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就业形势稳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该政策从实施以来,全市共支出失业保险基金3亿元,惠及企业4712家,为我市企业发展和就业局势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抗击这次疫情,我们进一步放宽条件、降低门槛,受益面更大,受益企业更多,特别是30人以下的小微企业,预计会比往年大幅增加。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政策内容:

(一)稳岗返还标准。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共同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返还标准分别为:一般企业按50%执行;“十强”产业企业按60%执行;化解钢铁、煤炭、 煤电等过剩产能企业按70%执行。“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按上年度6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50%执行。

(二)申请条件。独立参保缴费、非严重违法失信或“僵尸”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以前是3.35%,这次提高到5.5%),30人以下企业的裁员率不超过20%。

(三)申请材料。企业申请稳岗返还只需提交《济南市企业稳岗返还申请审批表》和不裁员少裁员承诺书即可。“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缓缴社会保险费

为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减轻疫情期间企业缴费负担,2月4日,我们制定了出台了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实行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随后,省政府又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4号),对中小企业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工作进一步放宽条件,取消了“连续3个月以上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或3个月以上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中小微企业”等条件限制。按照省统一要求,今年2月起,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首次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用人单位仍无法正常经营的,可再次予以延期,累计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用人单位应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受影响。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与所在单位不再存续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单独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缓缴期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补缴相应社会保险费。

以上就是有关政策内容的简要介绍。下一步,全市人社系统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让更多企业充分享受到政策红利,推动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谢谢大家!

刘勤:

感谢王局长,接下来,有请张华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华

张华: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这次突如其来的疫情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重大影响。广大的中小微企业受到的冲击更加突出,面临着现金流不足、资金周转不畅的困难。因此,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短期流动性困难,成为本次应对疫情的重点工作之一。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济南市加大金融支持、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

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

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期间信贷政策,引导驻济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要积极争取信贷资源,特别是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各类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 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平均增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严禁各银行机构抽贷、断贷、压贷,利用好展期、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对贷款进行业务重组。同时,各银行机构要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从快发放贷款,确保资金以最快的速度投入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各金融机构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迅速行动起来,为全市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带来的冲击下一场及时雨。此时此刻的雪中送炭显得更加弥足珍贵。

畅通线上金融服务,加快银企对接速度

各银行机构要充分利用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数字金融“一贷通”融资服务平台(“101”模式平台)、银税互动平台等渠道开展线上对接。鼓励和支持各银行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特长,加强运用技术手段,通过智能金融、移动金融、线上服务方式提升金融服务安全性、便捷性和可得性。

将深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为有效缓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我市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27条”),制定了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力度、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等在内的10大项、27条具体措施。在《关于积极应对疫情 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中,进一步扩大了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提高了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力度。近期,我局正在牵头抓紧制定“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27条”配套实施细则,3月底前集中兑现一次,切实将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将疫情对银行和中小微企业的冲击降至最低。

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增信功能

济南市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先保证融资担保资源支持防疫工作,重点保障抗击疫情一线的物资生产、采购、储备、运输、流通等环节的融资担保需求,全力为受保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增信服务。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冲疫情对企业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积极配合银行等各类金融机构合理安排贷款的延期和展期,并采取降低或缓收担保费等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在疫情期间给中小微企业担保出现的问题,政府将会区别对待,给予风险补偿。

用足用好政策性银行信贷资金

国开行疫情防控政策性资金是支持地方政府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举措,对充分发挥金融作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十分重要。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山东分行对接,积极争取长期低息的疫情防控政策性资金。

刘勤:

感谢张局长,下面,请黄波局长作介绍。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波

黄波: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并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下面,我就相关情况进行简要介绍。

《若干政策》出台的背景

此次疫情突如其来,波及面广,不但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了威胁,对于经济发展,特别是对于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广大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造成了较大影响。企业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困难,企业的诉求就是政府的行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疫情对各行各业和各类企业的影响,全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专门设立了企业生产服务保障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有序组织各类生产性企业复工复产;指导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企业各方面保障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及时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紧急部署,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立即行动,针对广大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牵头制定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政策从制定到印发实施仅用了两天时间,创下了全市政策出台用时最短的纪录,也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与中小微企业共克时艰的坚强决心。

《若干政策》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若干政策》从加大金融支持、减轻企业负担、稳定职工队伍、强化要素保障、支持科技创新、优化提升服务等6个方面,提出了17条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涉及资金、费用、成本、用工等当前中小微企业最关注的生存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信心传递,提振中小微企业战胜困难的信心决心。主要体现在加大金融支持和稳定职工队伍两个方面。对企业而言,资金链就是生命线。《若干政策》明确提出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稳中有升,严禁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作用,用足用好专项贷款。围绕稳定职工队伍,提出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同时,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可申请缓交社会保险费,期间,职工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和个人权益记录不受影响。

二是突出纾困解难,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现实困难。主要体现在减轻企业负担和强化要素保障两个方面。围绕减轻企业负担提出3条政策措施,包括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税费和清理拖欠账款。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2个月房租免收、4个月房租减半,鼓励疫情期间各类市场运营主体减免承租企业租金,根据减免费用总额,给予一定比例财政补助。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中小微企业,可提出税款缴纳延期申请,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在强化要素保障方面,加大电煤调运储备力度,全力做好电力稳发和热力稳供,加强对天然气的运行调需和产销衔接,保障成品油及天然气稳定供应。市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道开辟应急运输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发放通行证,确保大宗物品和原料进得来、产品出得去。

三是突出优化服务,持续为中小微企业保驾护航。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积极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问题。针对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生活保障物资等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坚持特事特办的原则,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深入推广“一网通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减化流程,及时协调解决企业诉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建立资金审核绿色通道,对列入度预算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解决企业用工、商业合作等法律风险和纠纷。

以上是对《若干政策》的简要介绍,其他内容请大家关注市政府网站发布的正式文件。

谢谢大家!

刘勤:

感谢黄局长,下面,请王刚主任作介绍。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党委委员、工会主任王刚

王刚: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疫情发生后,全市金融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把支持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全力以赴做好金融支持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有效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引导作用

疫情发生以后,人民银行总行专门安排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贷款利率上限为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100个基点(例如:按1月一年期LPR 4.15%,贷款利率上限为3.15%)。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按照总行统一部署,督促引导国家开发银行等8家全国性银行机构主动及时对接企业融资需求,尽快发放优惠利率贷款,积极争取全国专项再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开辟再贴现绿色通道,全力满足疫情防控相关再贴现需求,对驻济银行业金融机构贴现的小微企业票据特别是生产运输销售防疫医护物资用品的小微企业票据,利用“票据直通车”模式,重点支持单户单次签票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票据、单户单次签票金额3000万元及以下的民营企业票据和绿色票据,简化再贴现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审批效率和便捷性,见票即贴,能贴尽贴,最大程度满足小微企业票据融资需求。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行业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生活物资生产领域的小微企业,主动了解资金缺口,安排专项信贷额度,优先给予资金保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疫情 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通知》,要求全市各金融机构通过制定专项金融服务方案、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等方式,积极满足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截至2月12日,引导各金融机构对辖内纳入全国和全省重点企业名单的4家企业发放贷款5.58亿元,并向企业发放《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金融服务“明白纸”》,解答企业关切,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同时,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要求各金融机构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

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对接服务

充分发挥人民银行“企业融资服务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快捷把全市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名单通过“平台”向金融机构进行推介,并要求金融机构快对接、快审批、早授信、早放贷。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创新和丰富线上贷款产品,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对于医药产品等应急物资生产企业,鼓励采取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疫情期间,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银行等线上方式实现融资对接。目前,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温情闪电贷”等疫情防控专项信贷产品5项,出台“不见面办贷”等专项政策5项。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指导各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企业和民生领域企业融资成本,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综合融资成本要较上年降低0.5个百分点。

刘勤:

感谢王主任,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

济南广播电台记者:

市工信局作为《若干政策》制定实施的牵头部门,下一步将采取什么具体举措来推动政策的落地落实?

黄波:

围绕推进政策落地落实,充分释放政策的激励作用,市工信局将牵头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加大政策宣传推介力度,坚定广大中小企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通过“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济南工信微信公众号等各种渠道,广泛进行宣传,提高政策的覆盖面和知晓率。

加快协调各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同步受理企业各类需求和申请

目前,这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一些制约企业生产经营的问题也在加快解决。例如,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昨天印发通知,对跨省运输物流企业疫情防控措施做了进一步规范,企业货车司机异地返济后需隔离14天导致的运力不足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加大政策精准对接的力度

多渠道送政策上门,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一企一策,实现企业需求和政策落地的有效对接,充分释放政策红利。

加大政策跟踪问效和持续完善的力度

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调研等方式,督导政策落实,进一步发现问题,不断问需于企业,为广大中小企业撑腰鼓劲。

齐鲁晚报记者:

对我市出台的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财政部门如何推进,并确保相关支持政策落地?

王传秋:

这次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应对性强,对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减轻负担,渡过难关,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财政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政策资金兑现,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保障好资金为企业健康发展做后盾

在市人代会尚未召开、财政预算未正式批复的情况下,市财政特事特办,统筹安排,已拨付疫情防控各类资金7.4亿元,研究出台了涉及患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财政兜底等政策措施,全力支持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企业复产复工创造条件。同时,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如对企业房租减免等应对疫情的资金需求,经批准后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对列入年度预算支持的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抓紧启动企业申报程序,并加快资金审核进度,开通资金支付“绿色通道”,优先保障疫情防控、支持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在此基础上,市财政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国开行疫情防控应急贷款支持政策,及时梳理了防疫设备、药品生产、医药农产品流通等企业的用款需求,积极对接,争取国开行应急贷款,将大大缓解企业资金短缺难题。

研究好政策为企业健康发展注活力

为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发放力度,财政部门将发挥好20亿元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对合作银行为我市纳入项目库的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给予风险补偿。同时,为降低企业融资费用,对符合条件的我市中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按年度实际支付利息和担保费用的40%给予融资费用补贴,其中小微企业可按50%补贴。今年全市财政贴息资金达3亿多元,中小微企业可向属地财政部门进行咨询申报。为支持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财政拟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新冠肺炎快速检测诊断技术、检测试纸试剂研发,药物筛选、中西医预防、治疗技术的科研攻关。目前,该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支持减负助企业轻装上阵

会同市税务局梳理汇编八大类37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汇编》,涉及支持疫情防治机构、支持医疗行业企业研发攻关、支持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支持防疫物资流通、支持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疫情防控的个人所得税等八个方面的税费优惠政策, 其中一些政策含金量非常高,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四大类困难行业企业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到8年,再如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符合条件企业可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和税率方面的优惠,这些都是关爱企业共克时艰的实实在在的“大红包”。具体优惠政策在市财政门户网站公开,也在爱济南新闻客户端、公益信息平台等渠道推送,让企业对自己能享受的优惠政策一目了然。

谢谢大家。

济南网记者:

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大背景下,援企稳岗政策对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具有积极作用,请问人社部门在让企业尽快享受到相关政策上采取了哪些举措?

王壮:

为了让企业更充分享受到援企稳岗政策,更快度过疫情难关,我们提前谋划、全面准备,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做好基金测算

前期,我们通过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调取参保企业的数据信息,初步掌握依法参保缴费、没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数量、缴费数额,测算返还企业的资金量。

加强政策宣传

一方面,通过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社会性宣传,做到广而告之。另一方面,通过社保缴费平台,向企业精准化定向式推送,让企业对稳岗返还的范围、条件、标准、办理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优化申报流程

依托“智慧人社”平台,大力推行“不见面”申报,企业足不出户即可提交申请,实现“零跑腿”。我们在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汇总和信息审核,确认返还企业、返还金额,公示后立即发放。整个流程简便、快捷、高效,确保返还资金尽快发放到企业手中。

前置相关工作

对“僵尸企业”、严重失信企业等不能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企业,我们提前与工信、发改、国资委等部门进行对接,提前排除,提高效率。

人民日报海外版记者:

疫情防控期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是如何推动金融机构服务疫情重点保障企业的?目前开展了哪些工作?

张华:

指导金融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金融服务工作

成立了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了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措施,先后下发了《关于做好驻济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金融机构主动对接防疫相关医疗企业资金需求保障的通知》《关于做好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地方金融组织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等文件。1月28日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领导带队,分九个小组陆续深入全市银行、证券、保险等50余家金融机构及营业网点,对其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同时,及时总结并宣传推广金融机构应对疫情、优化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目前已通过问政济南、爱济南、齐鲁壹点等媒体宣传报道,弘扬金融机构正能量。

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工作

我局作为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企业生产服务保障组的第七督导组组长单位,每天走访企业,积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引导辖内银行机构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对接,尤其是优先保障省重点调拨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有的发书面函,有的是电话沟通。目前,山东宏济堂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艾克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济南永信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均获得了银行的授信意向。

争取国开行疫情防控政策性资金

引导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加强与国开行山东分行对接,争取长期低息的疫情防控政策性资金。目前,国开行山东分行与市城投集团签订了18亿元的合同,专项用于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并对齐鲁银行和莱商银行通过授信的方式来解决广大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

调度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加强线上银企对接

近日,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调度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的企业融资需求。第一批调度了有融资需求的企业191家,金额58.16亿元。我局通过山东省融资服务网络平台、数字金融“一贷通”融资服务平台等渠道将企业融资需求信息推送给各驻济银行机构,指导辖内银行机构积极开展对接。对这些资金需求的解决情况,我局将安排专班负责,按天调度,最大限度地协调解决合理的资金需求。

下一步,我局继续把有效解决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资金需求作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密切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的联系,督导和协调各银行机构把更多的资金投放到这些企业中。

舜网记者:

我市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政策?

孔静:

您好!对于这次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的中小微企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于一季度向其房产、土地坐落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度困难减免。对于因疫情影响申报缴纳今年一季度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缓缴当期应纳税款,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于承担政府任务,在疫情防控期间被政府征用的宾馆、酒店、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其自用的房产、土地可自行申报享受免征征用期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大众日报记者: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如何帮助企业快速便捷的获得贷款支持?

王刚:

在当前疫情形势下,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是全市金融机构助力疫情防控、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此,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专门印发《积极应对疫情 加强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通知》,要求全市金融机构加强对疫情防控相关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目前,辖内法人金融机构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出台专项政策,满足中小微企业抗击疫情相关融资需求。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如果有融资需求,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自主发布融资需求,系统将自动匹配企业的行政处罚、纳税、进出口、注册登记、征信等17类信用信息,并实时把企业信息和资金需求信息推送给全市所有银行网点,便于银行全面了解企业资信状况,提高对接成功率。据统计,通过这种企业自主发布需求信息的方式,银企对接成功率67%。

同时,针对中小微企业“首次贷”融资痛点,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营业管理部将继续深入推动开展“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行动”,组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遴选处于成长期,有潜力、有市场、有前景,有融资需求但尚未获得过贷款的民营和小微企业为首贷培植对象,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针对性的制定综合配置方案,提高中小微企业获得贷款的覆盖面。

刘勤: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发布人,也谢谢大家的光临。

来源|济南发布

编辑|吴昊

发布济南权威资讯

与您一起,见证济南发展!

原标题:《解读《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解读《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