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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34条

时间:2019-04-15 02: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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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出台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34条

中国山东网2月27日讯 (记者 张敏敏)27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了《关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措施共分10个部分34条。发布会上,济南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张鹏表示,此次出台的34条新政条条是真金白银、通篇都是干货,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新政主要内容是创建最优营商环境,包括: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是拓宽企业发展空间。主要包括: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

三是保障企业用地需求。主要包括: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同等用地政策、建立工业用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制度。

四是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主要包括:完善融资服务体系、设立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补贴政策、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参与地方金融组织和股权投资类企业、推动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扶持非公有制企业上市。

五是强力推进“四新”促“四化”。主要包括:打造非公有制经济大数据库、实施培育“四新”项目专项行动、激发高校内生动力和活力、支持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动高新产业规模提升、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推动非公有制企业上“云”。

六是支持企业创新创业。主要包括:实施中小微企业“创新券”制度、支持企业创造知识产权、鼓励企业争当标准“领跑者”、加快推进品牌建设。

七是发挥信用激励作用。主要包括: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强化企业信用激励机制。

八是合理降低税费负担。主要包括:落实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用地集约项目土地费用。

九是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主要包括:保护和培育企业家精神、实施人才引进培养升级政策。

十是引导企业“走出去”。主要包括: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业务。

解决用地问题:建立工业用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制度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普遍反映的土地问题,在坚持“给予非公有制企业同等用地政策”的同时,新政提出“建立工业用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制度”,设置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亩均工业增加值、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COD排放量、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将企业分为重点扶持和鼓励提升类(A类)、整治提升类(B类)、落后淘汰类(C类),将资源消耗大、经济效益差的僵尸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改制处理,释放用地空间。

解决融资问题: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新政从六个方面提出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的一系列实打实措施,其中包括:一是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对中小微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年贷款额不低于 50 万元,且单笔贷款不超过 1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年度实际融资费用的40%申请财政补助,每个企业年补助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是推动规范化公司制改制。成立市企业管理提升领导小组,建立规范化改制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改制工作方案,到底推动全市50%以上规模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任务。

三是扶持非公有制企业上市。拟上市企业根据上市工作实施进程分阶段给予扶持补助,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做好服务:打造非公有制经济大数据库

新政首次提出“打造非公有制经济大数据库”:建立非公有制企业数据综合利用平台、全市非公有制企业新产品新技术信息收集平台和目录库、轻资产科技型企业等新旧动能转换名录库和项目库,全面摸清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数据,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的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等数据,打造济南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大数据库。对非公有制龙头企业、行业领军型企业、成长型企业进行划分,明确企业在产业链的节点位置,在招商引资、要素供给等方面实施差异化政策,实现对企业的精准服务。

资金支持:加大对行业领军和高成长性企业激励力度

新政着力实施培育“四新”项目专项行动,加大对行业领军和高成长性企业激励力度,对认定的全国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全国中小企业“隐形冠军”和“独角兽企业”,在省财政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分别给予1:1的配套奖励;对新评选认定的“瞪羚”企业,在省财政最高奖励5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给予40%的贷款贴息扶持,最高扶持3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企业,每家给予50万元奖励,对市级新认定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市级孵化器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在孵企业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每认定1家给予孵化器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基地,分别给予最高300万元、100万元支持;对十大产业领域新升级为国家级的企业孵化器、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省财政一次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资金奖励的同时,市财政按照1:1比例再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配套奖励。

在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量子科技、生物医药、先进材料、产业金融、现代物流、医疗康养、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十大领域内,对在济南市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的法人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在济南市新设立的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总部、地区总部、结算中心或职能型总部机构,在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基础上,市财政再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

到,每年设立2000万元企业上云专项引导资金,3年内推动1万家企业上云,对评定为上云标杆企业的,奖励10万元,其他上云企业按上云内容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

保证政策落地:每一条都明确了牵头单位与参与单位

34条新政看起来很美,但会不会成为“抽屉政策”或“橱窗政策”?张鹏说,请广大非公有制企业放心,《若干政策措施》的每一项条款政策都明确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市委统战部和市工商联作为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娘家”,很乐意当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店小二”、“联络员”, 全力以赴助推“34条”落地落实。

另外,为切实解决“抽屉政策”、“橱窗政策”的问题,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精心编写了《民营经济政策汇》,作为新春大礼广泛赠送给广大民营企业。《政策汇》是一本政策工具书,分为“综合篇、双创篇、财税篇、科创篇、解读篇”五个部分,汇集了从中央到地方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为重点的各类政策126篇。该书网络版(“政策云”)收录了前的各类政策600余篇,同时自起将持续整理发布各类最新政策信息。登录网络版“政策云”,可实现实时获取政策信息、了解政府部门专业解读、查阅专家教授分享观点、获得全方位政策释义等服务。

张鹏表示,线下的“政策汇”和线上的“政策云”,能为企业提供“创始期、生存期、发展期、永续期”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在“大强美富通”省会现代化建设和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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