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和集体即时性表彰的通知》(国卫办人函〔〕78号)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国家卫健委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将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情况及时报送市卫健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
联系电话(传真):0596-2055098、2027181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和集体即时性表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