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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闫希军:尽早建立老人照护保险制度

时间:2024-05-29 15: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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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闫希军:尽早建立老人照护保险制度

央视网(记者郭城 报道)日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闫希军在接受央视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加剧,对独立生活有困难的老年人进行长期照顾和护理的负担越来越重,因此建议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尽早建立我国照护保险制度。

闫希军介绍说,目前退休老人的照护工作主要由家庭成员或家政人员、社会福利机构和商业服务机构承担,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存在很多问题,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多方面影响:

一是家庭负担沉重。中国特有的 4-2-1 家庭结构,增加了中青年人群照护老人的压力,分散了工作精力,对社会财富创造和人民健康水平造成影响,降低了全社会的幸福指数。

二是照护水平不高。由于缺乏照护知识和技能,家庭成员或家政服务人员难以提供专业化照护服务,影响了照护效果,降低了被照护者的生活质量。

三是照护机构紧缺。尽管国家不断加大对社会福利保障体系的投入,公办养老机构依旧一床难求。

四是支付能力不足。由于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离退休人员的收入与照护人员薪资往往存在差距,加上医疗等日常生活支出,老年人靠自己的收入难以支付所需照护费用。

为减轻社会和家庭负担,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建议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尽早建立我国照护保险制度。动用更多社会资源,将长期照护由家庭责任、社会福利转变为社会保险,有利于通过市场调节来解决老年人长期照顾的难题,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为此,闫希军建议:

1、建立政府和个人共同负担的照护保险制度。一定年龄以上的人员强制参加照护保险,保险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个人按一定比例支付。

2、明确可由照护保险支付费用的服务机构类型。除公立养老机构外,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兴办养老公寓、康复中心等照护服务机构,由照护保险管理机构验收合格后,在照护保险制度支持下提供专业化社区与居家照护服务。

3、建立照护保险管理师和照护服务师专业培训机构,照护服务师必须经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到指定养老康复机构进行临床实践,通过统一资格认证考试,才能在相关照护服务机构上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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