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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综合改革即将落地:9月19日之后购买车险 保费降了!保险责任增加了

时间:2021-10-17 0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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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综合改革即将落地:9月19日之后购买车险 保费降了!保险责任增加了

今日(9月3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实施《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短期内将“降价、增保、提质”作为阶段性目标。这意味着,对于车主来说,9月19日之后购买车险将更加合算,不仅保险责任增加了,保费还有望降价。

据统计,我国车险承保机动车达2.6亿辆,保费收入8189亿元,占财险保费的63%。我国车险高定价、高手续费、经营粗放、竞争失序、数据失真等问题比较突出,人民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长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银保监会在《实施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中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车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监管对车险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改进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提高准备金等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指导意见》将于9月19日正式实施,预计改革实施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届时,消费者将真真切切感受到以下改革红利。

亮点一: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 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银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研究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将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亮点二:商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

车险综合改革后,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加了机动车全车盗抢、地震及其次生灾害、玻璃单独破碎、自燃、发动机涉水等保险责任,删除了事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删除了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免责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亮点三:商车险产品更丰富 商车险价格有望降价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改革后将增加驾乘人员意外险产品,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内容的车险增值服务特约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产品及服务。

险业根据市场实际风险情况,重新测算了商车险行业纯风险保费,同时,商车险产品设定附加费用率的上限由35%下调为25%,预期赔付率由65%提高到75%,车险产品费率与风险水平更加匹配。

有资深险企高管预测,车险综合改革后,车险的车均保费会出现比较明显的下降,中性估计,降幅在20%左右。

亮点四:偶然出险赔付费率上调幅度有望降低

有的车主连续7-8年未出险,保费优惠幅度已经达到3折,偶然遇到一次小剐蹭也不敢走保险赔付,担心“无赔款优待系数”会受影响,第二年车辆保险费用猛涨。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此次改革实施后,商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将考虑赔付记录的范围由前1年扩大到前3年,对于偶然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上调幅度将降低。

在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区交强险综合赔付率水平,在道路交通事故费率调整系数中引入区域浮动因子,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对于轻微交通事故,鼓励当事人采取“互碰自赔”、在线处理等方式进行快速处理,并研究不纳入费率上调浮动因素。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蔺丽爽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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