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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以机制创新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时间:2020-02-22 14:4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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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政府:以机制创新 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河南省民权县辖18个乡(镇),529个行政村,总人口85.6万人。全县18个少数民族成份共有人口4.3万人,其中回族群众4.2万人,在河南省县(市、区)中居第二位(按人口比例居第一位)。有回族乡2个,清真寺37坊,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的乡(镇)6个,百人以上的行政村60个。

民权县是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济发展基础较为薄弱;少数民族群众人口多、居住散,生活水平相对较低,使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十分繁重,90年代前曾是全国三大热点地区的重点县份之一。近年来,民权县委、县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争先晋位,跨越发展”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族宗教政策,以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为基础,以发展民族经济为抓手,结合工作实际,首创了阿訇社首联谊会等“三会”制度,开展了送科技、文化、卫生、法律、政策“五进”宗教场所等活动,不断探索完善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全县各族群众和谐相处,民族经济快速发展,先后被评为省、市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先进县。

一、创新宣传教育机制,让团结进步观念深入人心

民族工作政策性强,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执行政策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我县把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一是加强干部教育,提高政策执行水平。县级领导干部率先学习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民族宗教方面的方针、政策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两次。把民族宗教理论、政策作为县委党校开设的各类干部培训班次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抓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学习培训,又抓好其他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各级干部民族宗教方面的理论素养,提高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能力和水平。我县还实行了乡镇领导和少数民族干部联系阿訇社首制度,通过乡镇领导和少数民族干部与阿訇社首联系和交友的形式,了解和倾听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呼声,了解政策落实情况。二是加强群众教育,提高政策知晓率。每年四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民族宗教政策专题报告、发表电视讲话、举办知识竞赛、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三个离不开”(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各少数民族互相离不开)教育,采取不同形式和多种渠道搞好宣传教育工作,使民族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全县中小学从起开设民族宗教课程,让学生从小就学习、了解、掌握民族宗教知识,提高鉴别是非的能力,增强其民族团结观念。民权县从20个部门抽调50多名工作人员,组成科技文化推广、医疗卫生、法律服务、政策宣讲、计生保健5个服务队,到全县100多个宗教场所开展送科技、文化、卫生、法律、政策等“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切实使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在思想上受到了教育,经济上得到了实惠,密切了政府与信教群众的关系。三是加强少数群众自我教育,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民权县提出了在全县穆斯林群众当中开展“提高素质,树好形象”自我教育活动,举行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建和谐民权”签名活动,举办了民族宗教知识培训班,着力提高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政策观念和民族团结意识,使全县民族团结氛围更加浓厚。4月23日,第十二次阿訇社首联谊暨“提高素质、树好形象”活动表彰大会隆重召开,河南省委统战部、省民委领导同志到民权观摩,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肯定。为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积极做好伊斯兰教的解经工作和新卧兹的宣传与推广,提高教职人员自身素质,民权县于今年3月举行了伊斯兰教卧尔兹演讲活动。河南省伊协负责同志应邀出席,并担任了此次比赛的评委,全县37坊40余名阿訇社首参加了演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二、创新沟通交流机制,以“三会”联动营造和谐局面

沟通才能了解,交流才有和谐。民权县结合实际,创建了阿訇社首联谊会、友好乡村恳谈会、民族团结促进会等“三会”制度,着眼于促进不同层面的沟通交流,有效地促进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睦和社会稳定,河南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怀廉,省政府副省长徐济超等领导同志对此做法给予了较高评价。一是创建阿旬社首联谊会,促进少数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之间的沟通交流。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县伊斯兰教教派内部纷争、矛盾较多,针对这一问题,1997年初,在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县伊协会长丁广治(现为全国政协委员)等阿訇的倡议下,创立了阿訇社首联谊会。县委、县政府把阿訇社首联谊会纳入“四争创”活动工作之中,加强指导,帮助其完善管理运行机制,使阿訇社首联谊会这一自发群众组织,逐渐发展成为在党委、政府指导下,信教人士进行经验交流,配合政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平台和载体。目前,我县的阿訇社首联谊会已经连续召开了十二次,一年一个主题,年年有新内容,使联谊会参加人员不断增加,影响日益扩大,使伊斯兰教“和平、宽容”的宗教传统得以发扬,教内新老派的分歧得到消除,成为我县实现民族团结的平台、宗教和睦的桥梁。,民权县第八次阿訇社首联谊会以“讲团结、讲发展、讲进步、向前看”为主题,探讨了搞好民族团结的新路子,省委常委、统战部原部长曹维新盛赞“会议题目好、形式好、发言好、时机好、内容好”。4月,曹维新部长亲自带领全省各地市统战部长、宗教局长参加民权县第九次阿訇社首联谊会暨民族团结与构建和谐社会座谈会,共同探讨了新时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发展的问题,并交流经验。二是创建友好乡村恳谈会,加强部近村回汉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相邻的回汉族群众聚居村由于村庄近、往来多,容易因风俗习惯等引发纠纷。我县积极倡导邻近的回汉乡村缔结友好乡村,不定期召开友好乡村恳谈会、加强彼此的沟通交流,改善了关系,促进了和谐。我县伯党回族乡有3个少数民族村与宁陵县逻岗乡的几个村毗邻,过去因一些琐事纠纷不断,为彻底化解矛盾,双方建立了友好乡村,每半年举行一次代表友好恳谈会,协商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形成了回汉乡村关系融洽、回汉群众和睦相处的良好局面,这一做法在商丘市得到了推广。目前,我县已建立回汉友好乡村20对,组织友好乡村恳谈会活动40多场次,化解各类问题30个。三是创建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加强同村回汉群众之间的沟通交流。针对回汉群众杂居、纠纷矛盾较多的问题,我县在回族人口300人以上的行政村建立了34个民族团结进步促进会,制定了公约、章程,组织多民族群众互帮互学、扶贫济困,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共谋发家致富。“三会”联动,互为补充,使我县民族团结工作的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有效促进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商丘市多次在我县召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活动工作现场会,对民权县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和谐社会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创新矛盾化解机制,用有力举措筑牢稳定防线

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特别是涉及到少数民族群众的纠纷事件,县委、县政府都严格按法规政策妥善处置,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一套应对化解机制。一是建立县、乡、村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维稳网络。在全县实行县领导分包乡(镇),成员单位分包村委和清真寺,乡(镇)干部分包到户制度,统战、民族宗教部门做好联络和协调,形成党政领导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今年又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领导干部联系阿訇社首制度的通知》、《关于建立少数民族(回族)科级干部联系阿訇社首制度的通知》等文件,建立了县四大家领导、乡(镇)领导干部、少数民族(回族)科级干部联系阿訇社首制度。二是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注重解决苗头性问题。县民族宗教部门每年都对全县100余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检查,不定期进行抽查。6月,得知4名巴基斯坦人以观光旅游的身份来到我县伯党回族乡清真寺,为防止渗透,民族宗教和公安等有关部门立即行动,对该寺提出来了“遵照政策、以礼相待、只能参加礼拜、不准领拜、不准到寺外活动、不易久留、尽快离开”的严格要求,并严密监视,确保了有异常情况发生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5月13日,得知香港有7位穆斯林以检查捐款环境为名从郑州要到我县伯党清真寺的消息后,民族宗教部门和乡政府及时对村干部和阿訇社首作了安排部署,对香港来的7名成员的活动严格按有关宗教政策规定处理。三是制定民族宗教问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建立了公安、民族宗教、政法等多个部门参与的应急机制,积极防范和处置民族群体事件,积极预防境内外极端宗教势力渗透,妥善解决了多起回汉群众群体性纠纷。新疆“7.5”事件发生后,县委常委会及时学习传达上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了防范措施。

四、创新帮扶发展机制,集多方力量发展民族经济

民权县在抓好民族团结的同时,把发展民族经济作为促进民族进步的重点来抓,把扶持壮大民族经济发展放在发展县域经济的大局中通盘考虑,有力推动了少数民族群众生产发展、生活改善。一是在产集聚区设立民族企业园。为进一步促进和加快民族经济发展,民权县在县产业集聚区规划1000亩土地,集中安排少数民族企业,简化手续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措施,出台了优惠倾斜政策,通过筑巢引凤,吸引了科农食品等一批少数民族企业,推动了民族经济的快速发展。二是搞好帮扶培训,促进经济发展。近年来,民权县共为少数民族贫困村下派工作队16个,开展“三下乡”活动21次,帮助解决热点难点问题260余个,提供致富信息300多条,扶持发展民族养殖专业村24个,种植专业村32个,举办各类培训班达50多期,培训少数民族群众1.4万余人次,使30%的少数民族群众掌握了一技之长,每年组织少数民族劳务输出1万余人次,实现劳务收入近亿元。三是用足用好国家民族政策,不断加强少数民族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近五年来,共铺修道路150公里,打井配套285眼,建提灌站7座,桥涵20座,扶持建成民族养殖小区18家。

县委、县政府心系少数民族群众,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着力改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问题。为解决广大回族群众的丧葬难问题,在县城规划区内划拨土地100亩,作为回族公墓用地,并投入资金100多万元铺修了通往公墓的油路,修建了殡仪馆,完善了各项设施。去年,民权县又修通了通往14坊清真寺的油路,全县37坊清真寺全部实现了通油-路,大大方便了回族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宗教活动。近几年来,我县还相继开展资助少数民族贫困大学生活动,切实解决了少数民族贫困家庭上学难的问题。

五、创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机制,为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保障

民族干部是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县委高度重视民族干部选拔培养工作,让民族宗教局长兼任组织部副部长,充分发挥其在选拔培育少数民族干部方面的作用。一是注重发挥少数民族老干部余热,积极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建言献策。成立了伊协组织,安排一批退休的回族干部为伊协成员,凡涉及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等重大民族工作的事件和问题,都会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召开民族宗教方面的会议时,让他们参与讨论决策,发挥他们的特殊作用。二是重用科级中青年少数民族干部,使其成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中坚力量。注重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按照要求回族乡镇主要领导配备了少数民族干部,少数民族千人以上的乡镇也选配了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汉族与少数民族干部的交流任职,3名少数民族干部到不是民族乡镇任党委书记。目前,全县共有少数民族干部35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才123人,副科级以上干部56人,少数民族干部占干部总数比例远高于少数民族群众占全县人口比例。三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民族干部队伍补充新生力量。在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坚持既注重扩大数量,又注意形成合理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结构的原则,加强跟踪培养和实践锻炼,及时将其中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干部纳入县、乡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建立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每年都举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对他们进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等有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素质,增强处理问题的能力,为全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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