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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内6省份下调应急响应级别 国家卫健委: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时间:2020-04-19 01:5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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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天内6省份下调应急响应级别 国家卫健委:各省份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讯 2月24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国家卫健委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表示,2月21日至24日,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先后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山西、广东,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米锋称,全国新增确诊病例数已连续5天在1000例以下,现有确诊病例数近一周以来呈现下降趋势,所有省份新增出院病例数均大于或等于新增确诊病例数。目前看,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国疫情形势出现积极向好的趋势,有关省份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做到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粤晋调至二级,云贵辽甘调至三级

2月24日,广东省卫健委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广东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广东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月24日9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2月23日,山西省卫健委发布消息称,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省委、省政府决定,自2月24日零时起将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2月23日,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布消息称,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规定,根据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云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月24日零时起,云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2月23日,贵州省卫健委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自2月23日24时起,将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

2月22日,辽宁省卫健委发布消息称,经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自2月22日9时起,将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2月21日,甘肃省卫健委发布消息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发展形势,经省政府研究决定,自2月21日14时起,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专家:解除防控做不到 齐步走

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下称《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自1月24日开始,全国各省份都相继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2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下称《方案》)时,就根据疫情的进展,对防疫策略作出了调整。《方案》新增了 科学划分疫情风险等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 的要求:以县(区)为单位,划分了低、中、高风险等级,明确分级分类防控策略和措施,要求根据疫情研判结果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响应级别。《方案》还要求,动态开展分析研判,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在病例数保持稳定下降、疫情扩散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后,及时分地区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

对此,很多网友表示,虽然说好消息不断,但依然不能放松警惕。

中国社科院人口所健康经济研究室主任陈秋霖认为,各地面临的防控环境和基础能力不一样,同样的疫情数据,面对的风险也不一样,解除防控做不到 齐步走 。调整响应级别,可实现对地级市分类指导,推动复工复产。虽然响应级别降低后,各地的管控措施也有一定程度降低,但公众仍应该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少出门、不聚会。在工作期间,也应当做好防护保持工位距离。

编辑:周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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