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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汉滨法院:党委牵头部门联动 真情为民促和谐

时间:2024-01-22 17: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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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汉滨法院:党委牵头部门联动 真情为民促和谐

(通讯员:王荣)5月21日下午,汉滨区关庙镇党委组织辖区派出所、镇司法所、信访办在汉滨法院关庙法庭召开徐某某涉法信访事项办理情况通报会。会议由关庙镇人大主席高少军主持,关庙派出所有关负责人、案件承办人,关庙司法所、信访办负责人,关庙法庭在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通报会上,关庙派出所首先通报了信访人徐某某控告刘某、刘某某拐卖儿童案办理情况,阐明了案件处理决定和法律依据并展示了相关证据,现场为信访人答疑解惑。

信访人徐某某与前夫汪某育有一子一女,儿子汪小明出生。丈夫过世后,经人介绍与同样丧偶并有两个子女的刘某某认识,不久开始同居生活,后于办理了结婚登记。,经刘某引荐,徐某、刘某某与河北人梁某签订了领养协议,儿子汪小明从此被梁某收养再未回过安康。3月,徐某某与刘某某协议离婚。同年5月,徐某某向关庙派出所报案称,自己是受蒙蔽在收养协议上签的字,儿子实际系被刘某某伙同刘某拐卖到河北,要求公安机关依法追究二人的刑事责任,并把其子带回身边。关庙派出所经大量走访调查,认为没有证据证明刘某、刘某某涉嫌拐卖儿童犯罪,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遂依法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徐某某不服,提出复议申请。经复议,公安机关维持了不予立案决定。徐某某仍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已受理,目前正在办理中。

接着,关庙法庭庭长张玉峰带着浓厚的感情,从专业的角度详细解析了公安机关对徐某某信访反映事项的处理意见,认真进行释法说理,劝导信访人接受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同时,针对信访人人到中年思子心切,希望儿子回到身边以享天伦之乐的真实诉求,为信访人做了具体务实可操作的维权指引,迅速取得了信访人的信任,通报会气氛顿时和谐轻松起来。接着关庙镇司法所负责人与徐某某进行了有效沟通。镇人大主席高少军在点评会议时,用贴近群众接地气的语言,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情、理、法相结合,劝导其正确看待公安机关的案件侦办工作和处理决定,早日走出婚姻的阴影,忘记过去,放下仇恨,息诉罢访,振作精神,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信访人徐某某最后表示,感谢党委政府、各部门对其反映事项的重视,对其家庭在脱贫攻坚、住房安置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和关怀,感谢公安机关案件办理中付出的心血,并一再表示,今后将不再信访,静后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无论结果如何都坦然接受。

案情通报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供 稿:安康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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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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