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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最新通知:这些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

时间:2023-03-06 16: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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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最新通知:这些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

来源 / 上海市卫健委

整理 / 基层医师公社 刘小琳

“三伏贴”服务出新规,这些医疗机构不得开展!

又到了一年一度贴“三伏贴”的时间了,它的学名叫冬病夏治穴位贴敷,可疏通经络,调理气血,宽胸降气,健脾和胃,鼓舞阳气,调节人体的肺脾功能,使机体的免疫功能不断增强。

该项服务深受老百姓的欢迎,但“三伏贴”并非适用所有人群和疾病,也不是所有医疗机构都能开展该项服务。

昨日(6月29日),上海市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冬病夏治穴位敷贴服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做了详细规定,为医疗机构规避一定风险。

这些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

《通知》明确规定,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机构应为本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中医科或中西医结合科诊疗科目并已开展相应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

也就是说,其他没有相关诊疗科目且没有开展相应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是不得开展“三伏贴”服务的。

禁止不合理扩大适用范围和应用人群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应科学合理地宣传推广“三伏贴”知识,严禁为追求经济效益不合理扩大适用范围和应用人群。

“三伏贴”主要适用于反复发作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慢性胃肠道疾病、风湿类疾病以及其他以反复发作、冬季加重为临床特点,中医辨证为寒证或虚证的其他疾病。

须主治以上级别的医师拟定处方

“三伏贴”处方用药及穴位选择应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拟定, 明确禁忌症和相关注意事项,经本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

中医医联体或专科(专病)联盟牵头单位应积极发挥中医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对成员单位“三伏贴”服务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

开展“三伏贴”服务前两周要报备

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将本单位“三伏贴”适用范围、处方用药、穴位选择、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拟定处方的医师信息、针对疫情防控采取的措施、本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等内容,以及上一年度“三伏贴”治疗效果评估报告,于每年开展“三伏贴”服务前两周向机构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

医疗机构无伦理委员会的,应制定本机构“三伏贴”工作方案或采用医联体牵头单位相关方案,经机构所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开展。

应充分告知患者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医疗机构应加强“三伏贴”用药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储存、调剂、再加工、临床应用等管理环节。

明确“三伏贴”用药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充分告知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利;同时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制定不良反应处置预案,确保。

制定“三伏贴”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规范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中医敷熨熏浴类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南(试行)》相关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三伏贴”技术相关性感染防控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另外,因疫情影响,医疗机构要避免发生患者聚集的情况,主要做好以下几点:

① 在预检分诊处做好体温、“健康码”等检测工作,落实所有接受“三伏贴”服务的人员及其陪同家属全程佩戴口罩,

② 治疗期间如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在做好防护条件下由专人陪同按规定路径前往发热门诊就医。

③ 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区域要相对独立并符合院感防控各项规定,确保服务环境通风良好,注意患者隐私的保护,定期开展诊室空调、物体表面、织物等清洁与消毒,并做好“三伏贴”相关医疗废物的处理。

④ 降低诊室内人群密度,确保患者在诊室内做好个人防护并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同一时间接受“三伏贴”治疗的患者人数不得超过诊室内的治疗床、椅数量。

历年都有医疗机构因贴“三伏贴”出现医疗事故的情况,大家要重视起来,引以为戒。对基层医生而言,最重要的就是操作规范问题,上海市的这个《通知》也为大家提供了参考。

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服务的操作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针灸技术操作规范第9部分穴位贴敷》(GB/T 21709.9—)和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操作规范(Ⅱ)穴位贴敷》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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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卫健委最新通知:这些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三伏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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