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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和机构概况

时间:2022-11-08 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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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和机构概况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 12号)、《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儋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 15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章制度,研究提出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推进海南西部医疗中心建设。负责全市医疗健康产业和康养产业协调推进工作;承担医疗健康产业招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办医工作;组织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

(三)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卫生健康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四)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五)深化医疗领域对外开放,推进国际国内医疗资源合作,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和优秀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加强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等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的合作与统筹发展。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七)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仓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十)组织并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我市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十一)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儋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指导各镇(农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管理相关科研项目,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三)组织实施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工作。

(十四)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儋州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姒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建议,综合协调、

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发现食源性疾病事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并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和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

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接待、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督查督办等工作。刹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并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按规定行使财务管理职能,按照相关规定参与卫生健康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承担机关预决算、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编制市级卫生健康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及卫生健康专项计划;指导、监督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社会抚养费及市级卫生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推动完善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机制;负责对机关及下属单位财务进行指导。(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22867

(二)组织人事科(审计科)。负责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人才政策,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中、高级职称)管理,承担委机关及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队伍建设;协调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重大投资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审计工作;协调做好机关内部及下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工作;负责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协助办理审计机关委托的审计事项;负责医疗健康产业人才工作,拟订医疗健康产业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15854

(三)健康产业规划发展科。承担全市卫生健康战略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规划与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及信息化建设;组织开晨全市卫生健康统计工作;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负责市级医疗卫生领域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申报和建设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医疗健康产业、康养产业的统筹、指导和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医疗健康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医疗健康产业招商工作;优化医疗健康产业营商环境,组织研究医疗健康产业发展相关政策需求,落实政策扶持等;深化医疗领域对外开放,推进国际国内医疗资源合作,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指导全市社会办医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医疗健康产业项目落地协调及推进工作。承担市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我市建设海南西部医疗中心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15655

(四)医政医管科(科技教育科)。拟订全市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承担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评价和管理体系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疗机构药事、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特殊人群医疗保健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安、司法监管场所医疗服务政策规范;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顼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推广和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协调指导住院医师(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创建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等专业人才培养与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医学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建设;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协调指导卫生健康学术团体工作。加强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等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学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指导市医学会的业务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882572

(五)体制改革科(儋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承接我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的相关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2楼;办公电话:23322367

(六)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规章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核工作;负责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咨询等工作,指导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健康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案件。负责本单位行政审批工作,组织推进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职能转变相关工作,依法受理并限时办结行政审批事项;把关审核出具计划生育意见、计划生育证明;配合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中心与本单位的工作衔接。(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13995

(七)中医药科(老龄健康科)。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管理各类中医医疗科研保健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技术应用;组织实施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及技术交流;负责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养等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和组织推进全市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组织拟订全市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22340

(八)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病的综合防控;参与对重大突发疫情的紧急处置;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拟订全市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晨职业病防治工作。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工作。承担市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和市防治重大疾病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26212

(九)卫生应急管理科。承担全市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市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参与全市核应急医疗救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医疗纠纷预防、处置、信访,与儋州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联络工作;做好本系统日常卫生应急管理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31567

(十)基层卫生健康科。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国家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药物价格政策和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组织协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2楼;办公电话:23326100

(十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负责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儋州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29263

(十二)妇幼健康科。负责拟订全市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苑,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35889

(十三)医疗保健科。负责组织协调来儋的上级领导医疗保健工作以及负责组织协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市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等。(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26923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和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上班时间:每星期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址:儋州市市委办公大楼13楼;办公电话:23326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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