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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幼保健院:疫情期间 孕妇这9项检查不宜推迟

时间:2018-10-19 06: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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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妇幼保健院:疫情期间 孕妇这9项检查不宜推迟

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8号通告,合肥地区医疗机构急门诊进行了统一部署,那么婴幼儿门诊、孕妇产检、产妇分娩怎么办?2月7日,安徽省妇幼保健院对孕产妇、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就诊做出了提醒。

产检注意事项:

1、产检

总原则:在疫情结束前,能不去医院产检的尽量不去,能少去的尽量少去。

但是,以下产检项目不建议延期:①NT检查(孕11-14周);②唐氏筛查(孕15-21周);③四维彩超、产前筛查B超、产前针对性B超;④妊娠期糖尿病筛查(孕24-28周);⑤无创DNA(NIPT检查)(孕12-26周);⑥羊水穿刺检查;⑦孕36-37周的B超、胎心监护和其他检查;⑧有妊娠合并及并发症且需定期治疗的孕妇;⑨需急诊的其他异常情况,如:规律宫缩、阴道流血流液、腹痛等。

2、来医院产检的时候,患者和陪护家属一定要用正确的方式,佩戴正确类型的口罩,尽量与他人保持1.5米距离,避免拥挤,避免交叉感染。

3、医院在门诊楼、急诊楼、住院楼均设立体温测量点,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对健康相关状况的问询。

4、尽量减少在医院停留的时间,如果必须等待,尽量减少在室内停留的时间。

5、省妇幼保健院是妇幼保健专科医院,非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无发热门诊。如果有以下因素请前往设有发热门诊和妇产科的综合医院:

①14天内有疫区或者患者接触史,舌下体温(不推荐腋下体温)超过37.3℃,伴有咳嗽、乏力等临床表现;②14天内有疫区或者患者接触史,体温正常,但有呼吸短促、胸闷或者经皮氧饱和度下降;③单纯的呼吸道症状或者发热,没有产科因素(宫缩、出血等)。

住院注意事项:

1、分娩住院患者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相对固定、不随意调换,陪护家属必须无呼吸道症状、无发热、14天内未前往疫区或者疫区患者(疑似患者)接触史,家属凭病区探视卡出入病区。

2、患者及家属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需全部接受体温检测。3、新生儿科暂停家长来院咨询病情,暂停送母乳,医院将安排电话沟通病情。

华玲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张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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