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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8-11-21 06:3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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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1、报名时间:12月6日08:00-1月2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12月6日09:00-1月3日18:00;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报名、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所需提供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yxzp9012@ 发送的主题请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格式注明。报名后请及时查看回复确认收到的邮件。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校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领取准考证及参加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电子版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3张,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扫描版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岗位所需能力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和其他证明其能力及成绩的证书、证明等。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公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组织实施办法

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笔试专业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笔试总分的60%。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结束后,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前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公布前,将通知拟参加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3)岗位所需能力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和其他证明其工作能力及成绩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

(五)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六)专业技能测试科目为试讲,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专业操作技能操作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期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由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1年。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首次就业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2559012

联系人:庞丙秀 王莉

六、招聘工

作监督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教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3273657 025-83273655

联系人:潘思俊 喻森林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此次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3273626

附件1: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点击原文阅读)

江苏省徐州医药高等职业学校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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