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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7-12 11: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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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江教人〔〕6号

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

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具体实际,制定了《江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方案》,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江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方案

3.“淬炼师德师能,践行育人使命”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方案

江门市教育局

9月11日

(联系人:郑涛,电话:3503920,邮址:jmjyrs@。)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2

江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

主题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的通知》(教师〔〕1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我市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决定于今年9月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以“淬炼师德师能,践行育人使命”为主题的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教师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淬炼师德师能,践行育人使命”主题开展教育活动,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强化师德教育,力行师德规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牢记育人使命,提升道德水准;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

设者和接班人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淬炼师德师能,践行育人使命

三、活动时间

9月

四、活动内容

(一)坚持思想铸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地各校要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化、常态化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等主要内容,强化运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引导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自觉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做到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

(二)强化师德教育,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在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各地各校要突出规则立德,着力加强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尤其是要加强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要安排时间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系列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引导教师始终坚持把立德树人摆在首要位置,时刻警醒自己,坚守师德底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维护新时代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

(三)弘扬社会正能量,积极开展优秀典型案例的宣传活动。各地各校在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要注重弘扬社会正能量,强化正面示范教育,积极挖掘在教育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涌现出来的教师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通过组织开展专题报告会、系列报道、主题演讲、表彰慰问等形式,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移动终端等多种媒体平台和宣传渠道,多层次立体化开展优秀教师代表宣传活动。鼓励各地各校采取实践反思、情境教学等形式,把一线优秀教师请进课堂,用真人真事诠释师德内涵,大力弘扬新时代教师教书育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

(四)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着眼于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师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习教育与制度建设并重,在师德建设理论学习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有效参与的师德师风考核评价机制。要强化刚性约束,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建设的第一标准,对师德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切实加大对学术不端、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禁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建立师德违规行为曝光平台,定期通报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和处理情况,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同时在教师招聘录用、年度考核、职称评聘、职务晋升、推优评先、表彰奖励、资格注册等方面,要综合运用师德考核结果,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自觉加强师德规范的学习,自觉遵守教育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防微杜渐,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五)紧扣师德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师德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根据省教育厅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要求,今年开展以“淬炼师德师能,践行育人使命”第十届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号召和动员广大教师踊跃参加,积极创作充分展现新时代教师精神风貌的文章和作品,并按照活动方案(详见附件3)要求,公平公正做好优秀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内容。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师德建设放在重要的工作位置,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师德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协同落实的良好工作机制。各地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把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教育脱贫攻坚战等关键任务相结合,研究制定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并取得成效。

(二)积极创新,注重实效。各地各校要注重寻求突破和改革创新,积极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改进和提升师德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页网站、“两微一端”等媒介载体,深入开展广大师生广泛参与的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感召力和影响力。要不断创新师德教育工作机制,把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作为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内容,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作为着力点,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组织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认真落实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师德教育月活动结束后,各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对师德教育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对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情况,包括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困难以及下一步计划等,要及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10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总结报告报送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材料电子版同步发送到电子邮箱:,联系电话:3503920。

同时,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师德征文及微视频活动,并组织好对本地本校师德征文及微视频的评选推荐工作(详细要求见附件3),并于10月30日前把征文及微视频报送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

附件3

“淬炼师德师能,践行育人使命”师德

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第十届师德主题征文及微视频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题

“淬炼师德师能,践行育人使命”。

二、对象范围

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下同)在岗教师,上述各类学校均包含民办学校。

三、活动内容

围绕“淬炼师德师能,践行育人使命”主题,从爱国敬业,立德树人,争做“四有好老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等方面进行深入思考和研讨,展现我市教师爱国奋斗、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与时俱进的新时代精神风貌。

四、活动时间

9月11日—10月30日

五、推荐数量

(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区)教育局汇总本地各校作品后,择优向市推荐征文40篇(其中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职组各10篇)和微视频1个;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择优向市推荐征文5篇和微视频1个;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征文按所在学段分组报送。我局将汇总各单位报送的作品,经组织评审后,择优向省推荐。

(二)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每单位选送1个优秀师德案例,可以是县(市、区)级或中小学校工作层面,关于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总体工作或某项具有代表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工作经验。本部分内容不纳入具体评奖范围,经遴选后将由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宣传推介,并作为评选当年度优秀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六、作品要求

(一)征文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征文应紧密联系广东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严禁抄袭。各地各校选送到市教育局的征文要进行检测,确保文章的原创性。报送作品时,请一并填报《XX市区(校)师德征文统计表》、《XX市区(校)师德征文及微视频汇总表》(详见附件4、7)。

(二)微视频应具原创性、创新性,能反映本市(区)或本校的教师良好精神风貌。限1280*720及1920*1080两种分辨率,格式可以使用WMA、AVI、MPEG、MKV等,原则上片长不超过5分钟,高清格式。视频片尾注明制作单位信息。作品以U盘报送,另附纸质版《授权确认书》(详见附件5),注明奖状的署名方式,同时报送作品脚本。

(三)选送的案例题目自拟,可以图文并茂,重点介绍主要经验、特色亮点及创新做法、显著成效等,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重要政策或制度文件可作为附录一并提供,稿件开头处请注明执笔人、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请一并填报《XX市区(校)师德案例统计表》(详见附件6)。

(四)各地各校务必于10月30日前将推选的征文纸质版、案例纸质版、微视频及相关附件报送至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需收齐征文、案例电子版(word 及以上版本),文档名称统一格式为:作者单位+姓名+标题。上述两种电子版可以与微视频一并存入同一个U盘内。

征文纸质版要求A4纸打印,一式1份,征文首页注明文章标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手机号码、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作者资料不齐全的将不予参评。

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

各地各校推选提交的征文应按组别(幼儿园组、小学组、中学组、中等职业学校组)进行分类,提交的电子版也应按组别分不同的文件夹。

七、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与微视频征集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组织做好本地本校优秀作品的评选和推荐工作。各地各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征集的征文及微视频进行评选,选送到市教育局的征文要进行检测,确保文章的原创性,对优秀作品的作者给予通报表扬。市教育局将视情况对各地各校征文及微视频征集、评选工作在全市进行通报。

江门市教育局联系人:郑涛;联系电话:3503920;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二路127号;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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