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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时间:2023-09-18 09: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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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

诸城市龙都街道土墙社区服务中心外景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现状:目前,全省共建成农村新型社区5190个,约有381万户、1254万人入住农村新型社区,过上了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问题:我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配套设施不全、规划设计"千区一面"等

◆举措:将符合标准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创新金融产品、担保方式、投融资模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农村新型社区是整合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完善社区服务的平台,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对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改善民生、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近年来我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大规模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建成了一大批人口规模较大、功能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居住环境优美的农村新型社区。今年9月份,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转发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制定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在诸城市召开了全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我省农村城镇化步伐进一步加快。目前,全省共建成农村新型社区5190个,其中万人以上社区134个、3000-10000人的1321个,约有381万户、1254万人入住农村新型社区,过上了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

各地在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运作、政策推动、村民自筹等运作方式,形成了城镇聚合型、多村合并型、村企结合型、村庄直改型、异地迁建型等各具特色的建设模式,涌现出潍坊整体推进社区建设、临沂配套完善社区基础设施、诸城社区服务与管理、章丘全面编制社区规划、青岛城阳区社区居民社会保障、齐河"两区同建"、青州市何官镇南张楼社区土地整理和环境整治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实践证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不仅为农村政权建设、组织建设、民生建设带来深刻变革,而且为同步推进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现代化新农村走出了一条新路子。

我省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一是尊重农民意愿不够。有的地方工作中没有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出现了农民"被上楼"现象,好事没有办好。二是规划建设水平不高。有些社区规划布局过于分散,设计理念落后,建设标准较低,缺乏地方特色,群众不满意。三是配套设施不全。有的地方重建设轻配套、轻管理,重人员聚集轻公共服务,导致设施和服务水平不高。四是脱离当地实际。有些地方非农产业不发达,尚不具备大规模集中居住的条件,不顾实际情况建设农村社区,致使农民集中居住后生产生活很不便利。五是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滞后。有的地方综合改革配套措施不健全,户籍改革、土地管理、住房产权、社会保障、集体资产处置都有待规范。以上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积极加以改进,把好事办好,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二、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是一个新兴事物,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工作中既要积极进取,又要稳妥推进,总体要把握好以下四个原则。

一是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农民是农村新型社区的主体。应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民生作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着力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尊重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不强制农民搬迁和居住楼房。应把安置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先建新后拆旧,先安置后拆除,不能未批先建、边批边建,如需先拆后建的,应实施妥善的过渡安置,确保群众生活不因拆迁受到影响。

二是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科学的规划是有序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基础。应按照建设新农村、保护老村落、发展新社区的要求,科学规划、整体设计,依据产业和就业结构转变,合理布局农村新型社区。全省各地基础条件、发展水平不同,应分类指导、梯次推进,合理确定社区建设模式,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成熟一批建设一批,不搞"一刀切"。

三是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我省东中西情况各异,应坚持从实际出发,从长远考虑,通过城镇聚合、中心村聚集、强村带动、村企共建、村庄直改等方式,有序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在建设中应突出地方特色,将农村新型社区与当地社会习俗、社会风情有机融合起来,注重建筑模式、户型设计的多样性,不搞千篇一律、千区一面。

四是统筹兼顾,综合配套。按照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面力量,推动农民居住区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统筹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建设,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步推进,一步到位。

三、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应突出的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应坚持政府引导、规划先行、群众自愿、社会参与,强化产业支撑,完善基础设施,延伸公共服务,创新管理体制,着力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管理高效的新型社区。

首先,抓好农村新型社区的规划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的规划建设应立足于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一是科学规划农村新型社区。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集中的要求,合理确定社区数量、布局和建设用地规模;统筹规划社区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对居住、公共建筑、道路、绿化等用地进行合理布局,集约节约用地,科学确定建设时序。二是统筹建设基础设施。农村新型社区基础设施与住宅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完善道路、交通、供水、排水、电力、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环境卫生、园林、通信等设施。三是配套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按照每千人20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根据标准规划建设幼儿园、中小学、社区教育中心、社区卫生室、养老设施、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

其次,加快农村新型社区的产业发展。产业发展事关农民长远就业,是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基础。一是加强产业园区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应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加快建设产业园区,方便社区居民就业创业,逐步实现居住在社区、就业在园区和就地就近城镇化。二是推进农业集约经营。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支持种植大户兴办家庭农场、牧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批农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三是改革社区集体产权制度。对农村新型社区集体资源性、经营性资产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集体资产股份公司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业产权制度。

第三,加强农村新型社区的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是建设农村新型社区的应有之义。一是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强化农村社区卫生、计生、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救助服务,完善社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二是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布局和服务网络,大力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家政、中介、配送等服务,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鼓励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完善农业生产保障性和农村信息技术服务。三是积极开展新型社区公益性服务。大力培育各类公益性社会组织,提倡政府购买服务。广泛开展助老扶幼、扶残助残、拥军优属等互助性、志愿性服务,发展各具特色的社区志愿者队伍。 第四,搞好农村新型社区的管理创新。农村社区建设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迫切需要创新管理方式。一是加强农村新型社区组织建设。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群团组织为纽带、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管理新体制。对条件成熟的农村新型社区,依法实行"村改居",参照城镇社区模式进行管理。二是创新农村新型社区管理机制。强化政府指导和职能转变,实行权力下放、工作重心下移,实现权力、责任、义务、经费同步下放到社区。实行市场化物业服务,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社区物业服务办法和标准,积极开展土地、房屋确权登记。三是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平安建设。加强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建设,推进消防、车管、物管、危管、网管、外管"社区六进"工作,建设平安社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与户籍人口同服务、同管理。

第五,推进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将符合标准的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有利于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加速城镇化进程。今年省里专门制定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对已建成的农村新型社区,达到标准要求的,经民政和统计部门审核,可纳入城镇化管理和统计。新建社区应按照人口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和社区管理等标准要求,力争一步到位,建成城镇化社区。已建成、未达标的社区,应积极推进人口集聚和产业发展,着力改造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扩大规模,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力争尽早纳入城镇化管理。

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应落实好配套政策

我省《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从资金、土地、税费、信贷等四个方面,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提出了具体支持政策。

一是资金政策。把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对社区规划编制、污水处理、垃圾收运、服务中心等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扶持。省财政从起,将农村新型社区纳入相关城镇化建设发展资金扶持范围。各地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使用可用于农村建设的有关专项资金,向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倾斜。

二是用地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推进增减挂钩管理创新,推行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机制。研究制定全省不同区域增减挂钩土地增值收益返还最低标准,将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维护被迁建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是税费减免政策。对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应简化审批程序,按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将社区规划编制、住房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支持范围。对在农村新型社区承受房屋的农村居民免征或减征契税。

四是信贷政策。创新金融产品、担保方式、投融资模式,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以土地增减挂钩收益为基础,依托融资平台,向金融单位融资贷款。积极探索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农户住宅确权抵押、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解决社区建设资金困难问题。

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实现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是我省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必然选择。要顺应广大农民群众的新期待,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切实提高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水平,努力为农民群众建设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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